单位如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在每月发薪日后五日内按月汇缴。若有职工少缴欠缴的,应办理个人补缴业务。办理的途径可分为: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与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根据资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缴存手续的,可通过提交支票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网上缴存的,只能通过委托划转方式进行支付。其中单位采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资金的,需要事先与中心签订相关划款协议。
如单位缴存人员与上月相比没有变化,需在缴存汇总表上填写单位名称、单位代码、汇缴年月、本月汇缴(包括人数、缴存金额)、合计及缴存金额合计,单位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后办理汇缴时需填写调整差额项。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如单位缴存人员与上月相比增加,需了解职工以往是否开立过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开立账户的办理新开户,开立账户的办理启封。新开户的填写新开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缴存基数、新开户月缴额;启封的填写个人代码(公积金联名卡上12位号码)、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缴存基数、启封月缴额。此外还需在《XX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上填写单位名称、单位代码、汇缴年月及缴存比例,并根据新开户、启封汇总人数和缴存金额填写到《XX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汇总表》相应栏次。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如单位缴存人员与上月相比减少,单位与职工中止工资关系的,单位应为其办理封存业务减少汇缴人员;职工在单位汇缴前已办理销户提取的,当月汇缴人员自动减少,为其办理封存手续;职工未办理销户提取的,单位可在按月汇缴同时或在按月汇缴前单独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职工应填写职工个人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封存原因,封存原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操作注意事项
单位要在每月固定时间内将资金打入指定账户,确保账户资金充足。尽量不要出现断缴或漏缴的情况,以免给职工在使用上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