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4.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居居个人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在调整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所用所得合并纳入综合所得。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也从之前的在工资、薪金所得下的3500元/月,调整为在综合所得下的60000元/年。调整后,个税的计算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参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可以看出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计算逻辑为年度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在计算每个月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时候,都要将上月与本月的综合所得进行累计。

表6-6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

虽然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所用所得这四项所得合并计为综合所得,但是个人所得税调整后,实行的是每月预扣预缴,年底进行汇算清缴的操作方式,而这四项所得又都有各自对应的预扣预缴的方式,所以不同的所得项目在预扣预缴的计算方式上还是需要区别对待的。

①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方式

从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纳适用)中可以发现,此表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应缴纳个税的表一致。所有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按照此表进行累计计算,计算出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预扣预缴金额。

表6-7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纳适用)

◆工资、薪金所得每月预扣预缴计算方式

工资、薪金所得每月预扣预缴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减免-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案例:

王先生为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9年其个人所得税相关事项如下:

(1)全年取得的工资、扣缴的社保与公积金如下表所示:

表6-8 王先生全年工资扣缴社保与公积金

(2)全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如下表所示:

表6-9 王先生全年专项附加扣除

答案:

按照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计算规则,从1月份开始逐月累计计算,其中基本减除费用为60000元/年(5000元/月),三险、公积金为专项扣除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经过计算王先生2019年最终应缴纳10320元税款。计算方式请见下表:

表6-10 王先生2019年应缴税款计算明细

②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方式

先确认劳务报酬所得每次的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为每次减除费用的余额,每次收入大于800元且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照800元计算;每次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在800元以下的,则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预扣预缴计算方式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预扣预缴税额=每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表6-11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案例:

王先生于2020年3月份作为顾问为A公司开展了为期2天的企业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A公司给与王先生相关劳务报酬。

情况一:如果A公司给予王先生8000元的劳务报酬,则王先生应该缴纳多少金额的个人所得税?

情况二:如果A公司给予王先生3900元的劳务报酬,则王先生应该缴纳多少金额的个人所得税?

情况一解答:

本次给与王先生的劳务报酬超过了4000元,按照规定则需要先减除8000元的20%,即减除1600元,所以本次劳务所得的计税收入额为6400元。再参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的规定,此次收入未超过20000元,则按照20%的预扣率进行扣缴,则通过计算王先生此次劳务报酬的应纳税额为1280元。

情况二解答:

本次给与王先生的劳务报酬未超过4000元且大于800元,按照规定则仅需减除800元,所以本次劳务所得的计税收入额为3100元。在参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的规定,此次收入未超过20000元,则按照20%的预扣率进行扣缴,则通过计算王先生此次劳务报酬的应纳税额为620元。

③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方式

先确认稿酬所得每次的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每次减除费用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照20%计算。稿酬收入额按70%计算。

◆稿酬所得每次预扣预缴计算方式

每次预扣预缴税额=每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稿酬所得的预扣率为20%

案例:

王先生于2020年4月为某杂志社投稿,该杂志社在收到王先生的投稿后,将王先生的稿件发布在其刊物上,为此该杂志社为王先生支付了6000元的费用作为此次投稿的报酬,请问王先生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

王先生此次投稿收入为6000元过了4000元,按照规定应先扣除20%的费用,即1200元,再将剩余的4800元,按照70%计入应纳税收入额,即3360元。稿酬所得的预扣率为20%,故王先生此次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金额为672元。

④特许权使用所得

◆特许权使用所得预扣预缴方式

先确认特许权使用所得每次的收入额,特许权使用所得收入额为每次减除费用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照20%计算。

◆特许权使用所得每次预扣预缴计算方式

每次预扣预缴税额=每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特许权使用所得的预扣率为20%

案例:

王先生为某公司员工,爱好机械研究,利用其业余时间,发明了可以提升汽车动力的新型动力系统,并申请获得了专利。2020年4月王先生将该技术的特许使用权授予了大丰汽车公司用于汽车的生产,收取使用费400000元。请问王先生应预扣预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

王先生收到400000元,收入额大于4000元,按规定应扣除20%的费用,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为64000元。

在对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分别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每月或每次预扣预缴后,在每年年底的时候,再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规定,进行汇算清缴的计算,具体扣缴与申报方式参照下表:

表6-12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扣缴与纳税申报方式

(2)居民个人经营所得

近几年随着我国大力发展个体经济与民间经济,随之而来的是带动了就业,拉动了经济的增长。此外很多上班族也不再仅仅满足于依靠工资收入作为其唯一的收入渠道,很多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利用闲暇时间开发适合自己的副业来增加收入。有的企业则通过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进行部门化的个体经营,分包企业的工作任务,形成合伙人机制,达到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的目的。这样就更加刺激了个体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更加的多元化。而关于对个体经济在税收方面的处理,则也是需要相关从业人员与个体了解的。

◆征收界定

经营所得是指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强调个体或个人要参与生产与经营方面的活动,与之前提到的劳务报酬中的个人从事劳务活动是有一定区别的。

表6-13 经营所得征收界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步骤如下:

◇确定经营所得收入额,确认成本、费用、损失,在计算应纳税额的过程中还需要分两种情况

表6-14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在确认经营所得收入额后,参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表,进行相应计算。

表6-15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相关规定[5]

在灵活用工篇中介绍的平台型用工的核心操作,就是将员工的身份进行转换,从而达到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雇佣关系转换为合作经营关系,员工注册个体工商户则是员工身份转换的重要操作。不过在注册个体工商户之前,则需要了解如下基本信息:

★个体工商户纳税义务人条件:

◇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个体工商户个税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的核定方式

√.可以扣除的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合理支出

√.不可以扣除的项目:个人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赞助支出、用工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

√.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乱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

√.亏损结转年限不得超过5年

◇定期定额的核定方式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利润的方法核定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按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按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参照同类企业经营情况核定

案例:

王先生任职于A公司,2019年初A公司对组织内部进行调整,建立内部合伙人机制,将一些业务分包给有能力独立操作的团队与个人,以达到实现内部创业与提升效率的目的,王先生将公司的部分业务自行承包,并注册了个体工商户。2019年底王先生承包的业务实现了200万元的收入,成本费用为80万元,其中王先生自己列支的工资为12万元,王先生由于承包了公司的业务与公司为合作关系,则不再有相关的综合所得收入,在不考虑专项扣除与专项附加扣除的因素下,王先生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

答案:

王先生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前列支的工资-6(万)=200-80+12-6=126(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元。

王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6×35%-6.55=37.55(万元)

以上介绍了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居民个人经营所得的相关情况,目前这两个部分在人力资源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工作中是常会遇到的。而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这几项所得在其工作中不常遇到,对这部分不作为重点的介绍,各位读者有兴趣可以自行查看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