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葛剑雄
在科举制度废除一百周年时,我对科举制度作过这样的评价:
从隋唐到清末,中国的科举制度存在了一千多年。此期间无论政权如何更迭,包括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开科取士的做法却一直没有改变。中国的人口从五六千万增加到四亿多,疆域范围由数百万平方公里扩展到超过千万,科举制度的具体方法和名额不无改变,基本原则却一仍其旧。科举制度不仅在中原王朝长期延续,还影响到周边少数民族政权,推行到朝鲜、越南等藩属国。
任何制度的合理性都是相对的,科举也不例外,所以我们今天要评论其优劣,不能脱离中国历史的实际,更不能无视其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在科举制度产生和实行之前,人才的选拔有两种主要的办法:一是世袭等级制,一是举荐制。前者规定某些职位是世袭的,只须能由担任该职位者的男性后代继承。这类职位范围很广,既有自天子、诸候王、贵族等君主和统治者,也包括一些专业性强的官职,如太史,司马迁即继承了其父司马谈的太史职位。其他职位也只在特定的阶级或阶层中选拔,如魏晋开始实行的“九品中正制”和此后逐渐形成的高门世族垄断政治的局面,使大多数重要职位只能在出身特定家族的人中挑选。在公共教育几乎不存在的时代,为了一些专业知识、特别是口耳相传的知识和技能的传承,对诸如天文、档案、史料、礼仪、艺术等方面的职位实行世袭不失为一种有效措施,但同时也剥夺了其他更合适的人才的机会。政治上的垄断则对社会的正常运作与进步毫无积极作用可言,只是能维持某些特权家族与阶层的利益。
举荐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世袭制的局限,但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弊病。且不说在专制集权制度下必然出现的腐败,如政治权力的干预甚至逼迫、钱财的贿赂、人情的影响等造成的营私舞弊,即使当事人完全出于公心,也还有两个无法克服的不利因素。第一是个人的接触和了解范围毕竟有限,但为了对自己的推荐负责,他只能在这范围内提出。而有举荐权的人只是一部分官员、贵族、名流,能获得他们举荐的人自然少而又少。虽然偶尔也允许个人自荐,但草民百姓的自荐一般很难通过各级地方官的筛选,能够上达天听的真是凤毛麟角。第二是缺乏统一的标准,推荐者只能根据自己的感觉。而推荐者本人的水准、判断能力和选择标准相差悬殊,其结果也可想而知。
正因为如此,科举制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首先是打破了世袭制和等级制的垄断,除了少数受限制的家庭出身者外,无论贫富贵贱,都有参加考试的资格;其次是标准一致,各级考试都有统一的程序、形式和内容,即使主考官免不了个人好恶,也已受到很大制约;再则,随着科举制越来越受到重视,制度日趋严密,其中不少做法实际沿用至今,甚至比今天的规则严密得多。尽管科举制难免也有缺点,但在当时条件下,还能找到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科举制最受诟病的,一是遗漏了不少人才,二是考试内容毫无实际意义,三是耗读书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对这些需要具体分析,全面认识。说到遗漏人才,我们的确可以举出一些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往往在科举中落第。但科举的目的是为选拔官员,并非选拔社会的各类人才。有些人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却未必适合当官员,考不上科举倒是很正常的。如李白,无疑是旷世奇才、天才诗人,但从他对韩荆州的谄媚和接受永王李璘之召的轻率态度看,他肯定不适合当官。所以他考不上科举既不是坏事,也不能证明科举埋没人才,倒是成就了一代诗人。反之,由科举入仕的人中虽不乏庸庸碌碌之辈,但对中国历史起重大作用的人物大多也在其中。至于其中出现奸佞,与科举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选择标准中本来就只凭考试成绩,对未来的奸佞是无法识别的。第二点也是任何考试所无法避免的,因为考试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对考生打分排序,所以必须有一套通用的程式,便于不同的考官之间有比较共同的标准,八股文正是这些需求的产物。科举制本来就是中国的文化和社会价值取向的产物,决定读书人对科举制度态度的是传统文化和价值取向,而不是科举制度本身,不能本末倒置,以果为因。在科举制度实行之前,读书人在干什么?难道主要是在从事科研、管理、文艺创作或生产劳动吗?[1]
对这样一项影响中国一千多年的制度,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不是太多了,而是还不够,特别是还缺乏客观的、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从历史地理的角度看,还缺乏对该制度的地域性差异的研究。因为在任何时代,在科举制度实施的范围内(并非全国),始终存在着显著的地域性差异。这种差异既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差异的产物,反过来也影响当地的各方面,或者缩小这些差异,或者扩大这些差异,或者产生全国的影响,至少产生局部的影响。
研究科举制度的地域性差异,一个重要途径是研究各个行政区的进士(含三鼎甲)的差异。因为进士以下的举人、秀才的名额主要是按行政区分配的,而进士是在全国范围内竞争的。除个别特殊现象,一般都是根据统一的标准挑选出来的。所以进士数量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一个地方的教育、文化、人才、经济、政治、民风、传统等各方面的状况。这种研究的前提是必要的地域性史料——不仅要有所研究的政区本身的史料,而且要有周围其他政区的史料以及相应的全国性史料,这样才能对该区域作深入研究,并能与周围区域作出比较,并分析它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这类史料主要保存在地方志、地方史和当地人的记载中,同样存在着悬殊的地域性差异。
所以,严其林先生以镇江的进士作为研究对象是恰当的选择。在传世的为数不多的宋元方志中,镇江拥有两种——《嘉定镇江志》(南宋)和《至顺镇江志》(元),可谓得天独厚。其他地方志、地方史和相关记载也堪称丰富。加上严先生长期在镇江工作,一直留意乡邦文献,并陆续有论著问世。而且镇江的科举和政治、经济、文化的进程在时间和空间变化上也有其典型性,在时间上有过盛衰起伏,在地域上经常属发达地区,却往往处于边缘,既有经常性的有利因素,也有阶段性的不利因素。这样的研究成果尽管主要是地域性的,却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严其林先生是我的学长,虽然我在复旦大学历史系读研究生时他已毕业离校,但早在2000年就读过他所著《京口文化》,并遵嘱为此书写过序言。现在又读到其林先生的新著,对他长期致力于乡土历史文化研究的不懈追求和取得的学术成就十分钦佩。现在历史和历史地理专业的毕业生往往以不能留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为憾,或者从此放弃了专业研究,这是很可惜的。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外固然会有资料、时间、研讨等方面的困难,但也可能有自主、自由、就近调查和搜集地方性史料包括口碑材料、更容易获得地方的支持等方面的优势。只要选题得当,持之以恒,同样可以取得重要的研究成果,而且能弥补专业研究人员的不足。其林先生的经历和成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和吸引力的例子。其林先生有长期积累的丰富资料和经验,我们有理由期待他的新著。
【注释】
[1]葛剑雄《科举制度:存废皆有理》,原载《新京报》2005年9月9日,第C2版“科举百年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