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考幕后的贤妻寡母
科举选士只提供平等的考试选拔平台,至于各家庭能否有条件让子弟长期脱离生产经营而专心求学赴考则与考选制度无涉,是社会制度所应关注之事。对普通百姓来说即使子弟能进学并成了科举生员,但三年一次赴省城参加乡试所需费用(路费、住宿费、生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只有考中举人,才算有了正式功名,才能由政府提供三年一次赴京赶考(会试)的路费(雅称为公车)。当一名子弟长期脱离生产经营而困于考场,其父母及妻子所承受的困苦及煎熬可想而知,学者黄仁宇就注意到这一点:
科举制度的重要性又在社会风气中得到反映。一个读书人如果不入仕途,则极少有机会表现他的特长,发挥他的创造能力,也极少有机会带给一家、一族以荣誉。所以一个人的进学中举,表面上似乎只是个人的聪明和努力的结果,实则父祖的节衣缩食,寡母的自我牺牲,贤妻的菇苦含辛,经常是这些成功的背景。无数的祭文和墓碑,可为例证。这些文章更有出自儿子或丈夫的手笔,其中歌颂母亲或妻子给他们的赞助和扶持,文句悱侧动人,情节真实可信。[30]
京江七子之一的鲍文奎是清中叶乾嘉时人,父逝时尚在母腹中。母周素贞为丹徒秀才周本之女,“幼聪慧,凡四子书、《毛诗》、《曲礼》、诗古文词皆能口诵。文逵为遗腹子,节孝矢志抚孤,经书皆口授。孝事翁姑,丧葬尽礼,布衣蔬食四十余年无怨色。……生平所为诗秘不示人。弃世后,文逵始捡遗稿梓以问世”[31]。
鲍文奎府试名列第一,嘉庆六年(1801年)拔贡入京师太学,三年后考中北闱顺天乡试举人[32],选为英武殿校录,后出任山东海阳知县(见本著第七章)。鲍文奎学成入仕大受益于母教。
清前期镇江顾氏遭遇令人同情。顾氏十九岁时嫁丹徒张九夏,夫家境况已不如人意。九夏奉父命习举业,但几次应童子试未如愿,渐成“老童生”。其父忿其无能,鞭笞痛责,九夏愧泣,顾氏陪泣。自后顾氏时时激励丈夫,并以针线女工夜夜陪读。张九夏不负亲望,终于考进府学成了秀才,且“有声庠序间”。但人生多磨,继数赴省城参加乡试,名落孙山,抑郁成疾,医治无效,含恨辞世,遗子八岁张俨甫。顾氏含悲抚孤,扶其成家从业。孙张天御八岁时,俨甫不幸染病早逝,此时“孺人家愈贫,境愈苦,抚育之艰倍于曩昔。祖孙相依为命,惟以织纴易薪米,时或匮乏。孺人糟糠自给,不以告人,知者为之叹息泣下。历年七十有六寿终,终计守节三十九载”[33]。
与顾氏事迹相类的还有前文提及的清代茅菇继配徐氏。茅菇(乾嘉时人)因久困棘围含恨辞世,留下三男:九岁茅应骧为前妻所生,五岁茅应骢及周岁茅应驺为徐氏所生。徐氏“资女工为活计,教育诸孤,使皆就学。夜则亲自督课,漏三下弗辍”[34]。因生计日拙,在亲族劝慰下安排长子与季子习贾,而以次子茅应骢入读。其后两子经商渐成气候,家中生活有所改善,但徐氏仍勤俭如故,每做饭于食米中撮取数把别贮存之,积少成多,以备艰困不测之时。曾于市中偶见孙男女用零钱易果饼,返回后即教育再三,建议不如积攒以济市中无食者。其家附近有一病足老妇乞丐,徐氏每日必遣人送饭济养,长达数年。徐氏勤俭持家,积德积善,受到封建地方政府的表彰。家道由是隆兴,孙辈中考上太学生,贡生的就有数人,内中有在国子监或在地方学校担任教职的。
丹徒柳节之妻张氏,道光时人。嫁入时,夫家已中落。在张氏建议下,柳节之赴汉阳投靠经商的妻兄张某。时张某客贾上江,生意隆兴,但性极吝啬,竟视柳节之为路人,不予理睬。节之愤而投江,遗下孤儿寡母。张氏含悲持家,箱无储米,櫃无完衣,仅靠做针线活苟延残喘。时艰如此,张氏仍勤督幼子识字念书。因无钱送子入塾,张氏亲为教习,“辩句读,考音义,兼授古诗辞”,直至儿子成才。
光绪丹徒进士鲍心增母陈氏也值得一提。陈氏本是地方望族后裔,祖上陈观阳曾是明末江南名士。自嫁鲍上传后世事多艰,咸同年间为避兵火曾举家三徙:一徙丹徒南乡湾沟村,继徙江北高邮,再徙通州东台,“每徙家益窘”。夫君鲍上传原是镇江府学生员,不善营生,只能课徒为业,酬薄不足养家。子女又多,且避难他乡,困苦可知!陈氏除操劳家务外,率家人开辟宅旁空地,种植菜蔬杂粮。夜则刺绣,作为贴补,以此艰难度日。太平天国战乱结束后,全家返回镇江,经数年恢复,生活渐趋稳定。所生四子均为生员(秀才),其中次子鲍心增于光绪朝先后考中举人、进士,在京师任职。陈氏活到七十四岁,只在七十寿诞时因众子女坚请才同赴焦山一游。陈氏逝世后因鲍心增之功名例封为恭人,再晋淑人,算是圆了封建社会贤妻良母之梦。
以上所举仅为镇江旧家子弟应试的不易及家人付出的艰辛,至于城市平民大众及一般农家子弟则不可能长期脱离生产经营一心备考应考。科举制度主要是一个考试制度,为选拔从政或从教人才的选拔制度,无论如何优化,只能做到在考试面前人人平等,至于社会下层的参与度及受惠面如何则应是社会制度需要审视的问题,与科考本身无关。明代丹阳汤礼敬也是在得到丹阳驿丞的赏识与帮助下得以入学读书,由生员举人,直至进士,否则无论怎样优秀也只能沉沦在社会底层。明清时期,赶考食宿费及考试本身的各种费用加在一起也很可观,一般家庭都得提早准备。前文提到京口草巷茅氏二十五世茅菇“专肄举子业,文极典丽”,但科场不顺。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秋,茅菇正准备赴江宁参加三年一次的考选举人的江南乡试(戊子科),忽闻邻家有哭泣声,了解后得知邻家之子外出岁久未归,家中断了经济收入,媳妇愿卖给某商为室,分手之际抱头痛哭。茅菇“慨然以赴试之费给之,姥曰:‘子不虑功名耽误乎?’公曰:‘士进身可待来科,妇失足难收泼水’,嗾往某商赎契。后其子归,得一家完聚。”[35]赎回卖身契的费用肯定不是一笔小费用,茅菇用准备参加乡试的费用帮邻家赎回媳妇的卖身契,由此可推清代参加乡试的开销为数不靡。茅菇放弃了戊子科的乡试,参加下届乡试则又得等三年。明清时许多士子因家庭经济无力长期支持,只得“去笔墨操什伍”,回到大众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