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科考与镇江

一、明代科考与镇江

实行科举出于选仕需要,也是明代用人授职的主要途径。

明代选官途径一是科目,即科考,此是正途,也是选仕的主渠道。二是荐举,也称旁招,即不定期由地方推荐优异人才参加授职考试,但“荐举盛于国初,后专用科目而罢”[6]。三是学校,学校是培养官吏的教育阵地,即“储才以应科目也”。学校同科举的关系是“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可不由科举”[7]。即国家也可以从国子监(太学)生中经考试挑选出合格者,授予级别较低的官职,称之贡举。如洪武三年(1370年),“择国子生,试用之巡行列郡。举其职者,竣事复命,即擢行省左右参政、各道按察使、佥事及知府等官”[8]。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十月,“除监生二百四十一人为教谕等官,继又擢监生刘政、龙铎等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9]。贡举同荐举一样多见于明前期,其后因官多职少,已少见施行。四是以门荫、军功授职及捐纳授衔等。以上各途,以科举(科目)最盛,“明制,科目为盛,卿相皆由此出”[10]

明以武功定天下,明太祖朱元璋在明朝建立之初即考虑如何治理国家,曾于洪武三年诏令恢复科举考试。但天下甫定,百业待兴,且武权惯性还在继续,建立新的文官队伍尚需时日。洪武四年辛亥科(1371年)考中的新进士大多不能适应国初的政情,自洪武六年(1373年)至洪武十五年(1382年)有十年时间科考曾被叫停而改用荐举和贡举。如镇江府丹徒人郭任“用荐入官,廉慎有吏才”,仕至户部侍郎,后来死于靖难之役。再如镇江府金坛人史迁,字良臣,笃学慎行,屡被荐举,于洪武朝先后出任莆城知县、忻州及严州知州,所治均有成绩。值得一提的是,张玉书的三世族祖张德于建文元年(1399年)以荐诏试礼部,授右军都督府断事,改户科给事中。靖难之役起,他奉命至东昌犒师,为朱棣的靖难兵所俘,不屈而死(见第七章)。可见,明前期洪武、建文两朝荐举作为科考的重要补充一直是实行的。

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下诏恢复科举考试;是年“八月丁丑,复设科取士,三年一行,为定制”[11]。十七年(1384年)礼部颁发科举程式,“三月戊戌朔,颁科举取士式”[12]。自后,三年一科成为定制,终明一代未有改变。

明代科考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明史》选举志曾作详细说明:

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乡试以八月,会试以二月,皆初九日为第一场,又三日为第二场,又三日为第三场。[13]

明代考试内容与唐宋有异,不考诗赋,只考论述性的命题作文。论述性的命题作文也叫经义文章,早在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就已出现。王安石认为过去科考主要以诗赋取士,虽分出了文学才华的高下,但于治国用事无补,“及其入官,世事皆不习”,成为选仕用人一大弊端。他主张科考用经义文章,即要求对儒家经典作理解和阐发。这种将经义文章与儒学内容合一的考试新文体在王安石变法失败后却独独被保存下来,并在元代得到全面确立。明代沿袭元代,主要考以程朱注疏为准的四书、五经经义。明代还对考试文体作进一步规范,出现程式化的八股文,“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14]。明代风行,清代因袭,习称为八股取士。虽然束缚了思想,且自明至清日益流于程式化的样式(习称程文),但这类标准划一的文体给考官阅卷带来方便,也有利于录取公平。

除八股文体外,明代科举选士的另一重要变化是按地区确定录取比例。自全国经济文化重心于两宋完成南移后,南方先进,北方落后。明成祖死后,明仁宗继位。仁宗谕礼部臣:“科举之士,须南北兼取,南人虽善文词,而北人厚重,比累科所选,北方仅得什一,非公天下之道。仍科场取士,以十分论,南士取六分,北士四分。”[15]

洪熙元年(1425年),仁宗命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以30人为例,南人得18、北人得12,但因仁宗旋即病逝而未及实施。继之“宣德、正统间,分为南、北、中卷,以百人为率,则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16]。其后虽间有小幅调整,但作为科考大政始终不变,且为清代所沿用。表明科举考试不仅要体现考试面前人人平等,还要兼顾地域平衡,这不仅有利于文官队伍的结构,也有利于加强地域的向心力,最终都是服务于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17]

明代276年中共举办会试89次,张榜90次,录取进士24800余人[18]。其中洪武三十年丁丑科(1397年)春三月与夏六月有过两次会试,史称南北榜[19]。在89科中,有59科见录镇江府进士名,余30科未见录有镇江府进士,科录率为66.3%。59科中共录镇江进士165人(含镇江卫军籍进士2人),约占明代全国进士的千分之六点六左右。

明代镇江府各科被录进士数表列如下:

表3-1 明代进士人数及镇江进士人数对照表

①该科原应为永乐七年己丑科,因明成祖朱棣去北京巡狩,会试后未及殿试,直到永乐九年(辛卯年)三月才回京师(即南京,时明成祖尚未迁都北京)举行殿试。因称辛卯科,也称己丑科。

续表

①该科原应为天顺七年(1463年)癸未科,原定三月的会试因考场(贡院)焚毁,改在八月举行,殿试相应推迟到天顺八年(甲申)三月举行。因称甲申科,也称癸未科。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①明代科考三年一试,崇祯十三年庚辰科后应是崇祯十六年癸未科。但明政府在农民军及清军的双重打击下,干部损失严重,急需补充人才,特于崇祯十五年加开一科,不分一、二、三甲,共取263人。

在镇江地区被录164人中,前期18科共11人,中期46科共56人,后期25科共98人,即前期每科录取率为0.61人,中期每科录取率为1.2人,后期每科录取率为3.8人。后期每科录取率远远高于前期,约为前期的6倍。明后期,镇江府年均录取率为1.37人,也远远高于前期0.16人的年均录取机率。在后期25科中万历朝16科共录镇江进士41人,天启朝2科共录10人,崇祯朝共录45人。表明明代晚期,尤其是明末,明政府在同后金军及同农民军作战中损失了大批军政干部,急需通过科考将新的人选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