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艇部队

舰艇 部队

二战日本海军五级舰艇编队番号汇总:

第一级:联合舰队。

第二级:中国方面舰队、西南方面舰队、东南方面舰队、东北方面舰队、中太平洋方面舰队、第10方面舰队、第1机动舰队。

第三级:第1—9舰队、第1航空舰队(Ⅰ)、第1—3遣华舰队、第1—4南遣舰队、第1护卫舰队、练习舰队。

第四级:

1.航空战队:攻击航空母舰、水上飞机母舰、训练航空母舰编队。

2.战队:包括战列舰编队、重巡洋舰编队、巡洋舰与驱逐舰混合编队等,后期有海防舰与驱逐舰编队亦称战队。

3.水雷战队:日本海军术语“水雷兵装”包括“鱼雷”、“爆雷”、“机雷”,分别是中文的“鱼雷”、“深水炸弹”、“水雷”,水雷战队就是以轻巡洋舰为旗舰的驱逐舰编队。

4.潜水战队:以潜水母舰为旗舰的潜水艇编队。

5.海上护卫队:护航舰艇(旧型驱逐舰、海防舰、护航航母等)编队。(https://www.daowen.com)

6.特攻战队:本土决战时各镇守府、警备府编成9个特攻战队,辖突击队。

第五级:

1.驱逐队:驱逐舰编队。

2.潜水队:潜水艇编队。

3.驱潜队:驱潜艇编队,计有排水量240—460吨的驱潜艇61艘。

4.扫海队:扫海艇编队,计有排水量560—750吨的扫海艇35艘。

5.海防队:海防舰编队,“海防舰”相当于欧美护航驱逐舰/护卫舰,排水量740—940吨,续航力达4500海里/14—6节,装备120毫米主炮或高炮、25毫米机炮、深水炸弹。战时有7级194艘海防舰。

6.水雷队/艇队:鱼雷艇编队,计有376艘鱼雷艇,其中12艘排水量500—700吨,除装备鱼雷外还有120毫米主炮,功用相当于护航驱逐舰。

7.炮舰队:炮舰编队,战时仅有19艘炮舰。

8.突击队:特攻船艇编队。战争末期已生产蛟龙(59吨潜艇)100艘、海龙(19吨潜艇)224艘、回天(人操鱼雷)120枚、震洋(高速爆破艇)6200艘。

轻巡洋舰以上舰艇编队至少是战队级,航母母舰长、战例舰长大佐或少将军衔。

这么多舰队又可以分为担任固定地域作战的舰队与担任机动作战的舰队。

方面舰队、遣华舰队、南遣舰队一组建就是作为地域舰队,下属单位包括根据地队、陆战队等岸上部队,辖有中小型舰艇。

太平洋战争前夕预定第3、4、5舰队分别担任西南太平洋、南太平洋、北方方向海上作战,以第1、2舰队与第1航空舰队担任大洋机动作战,第6舰队始终是潜水艇专门编队。1942年4月第3舰队即改组为驻爪哇第2南遣舰队并以其为基干组建西南方面舰队。1944年10月第5舰队作为第2游击部队从本土南下参加莱特湾作战,失败后即改隶西南方面舰队,次年2月撤销。1942年7月新建第8舰队用于外南洋作战,第4舰队专担负内南洋作战。1943年后随着战线他移第4、8舰队降为地域性舰队。

1942年7月撤销由航母组成的第1航空舰队,重建第3舰队实行航母与水面舰艇混合编组。1944年3月撤销无用的第1舰队,第2、3舰队合编为第1机动舰队专任大洋作战。6月投入马里亚纳作战,失败后返回本土。10月第2舰队从南洋塔威塔威基地、第1机动舰队主力第3舰队从本土出发会战莱特湾,因航母丧失殆尽第3舰队随同第1机动舰队撤销。次年4月第2舰队率大和号战列舰对冲绳岛特攻攻击失败后撤销。

1943年11月新建第9舰队担任新几内亚作战,1944年7月霍兰迪亚作战覆没而撤销。1945年4月最后编成第7舰队,驻濑户内海实为海岸舰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