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军管区体制
1935年日本陆军在本土组建东部、中部、西部防卫司令部。1940年改称东部军、中部军、西部军,又增设北部军,分别统辖所在地的陆军部队。1941年成立防卫总司令部指挥这4个军。1943年2月21日北部军改编为北方军,脱离防卫总司令部改为直属大本营、纳入外战体制以加强在北方对美军防御。1945年4月7日实施本土决战体制成立第1、2总军取代防卫总司令部。
1873年设置6镇台时同时设置第1—6军管地区作为动员机构,另有第7军管地区负责北海道。1883年撤销6镇台、建立第1—6师团时,形成师团管区——旅团管区建制。1899年改为师团管区——联队区、警备队区,1903年再改为师团管区——旅团管区——联队区,番号同于师团、旅团、联队番号。1941年11月随着师团编制的改革,这一体系演变为:本土东部、中部、西部、北部军管区——14个师团管区——50个联队区以及台湾、朝鲜、关东军管区——26个兵事区。军管区系统主要职责是动员,归陆军大臣指挥。
1945年1月大本营确立本土决战体制,本土陆军部队划分为作战部队与管区部队,新成立方面军司令部指挥作战部队,方面军(或军)司令部与军管区兼任,全部军管区体系最终都改定为军管区(大将、中将)——师团管区(中将)——地区(或称联队区,少将),关东军管区取消,4月所有留守师团并于师团管区。
日本陆军管区部队体系(1945年1月):
1.北部军管区(第5方面军兼):
旭川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7师团,辖旭川、钏路、札幌、函馆、丰原地区司令部)
2.东北军管区(第11方面军兼):
弘前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57师团,辖青森、盛冈、秋田地区司令部)
仙台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2师团,辖仙台、福岛、山形地区司令部)
3.东部军管区(第12方面军兼):
东京师团管区(合并留守近卫第2师团,辖东京、浦和、甲府、横浜、千叶地区司令部)
宇都宫师团管区(辖宇都宫、水戸、前桥地区司令部)
长野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54师团,辖长野、新潟地区司令部)
4.东海军管区(第13方面军兼):
名古屋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3师团,辖名古屋、岐阜、静冈、津地区司令部)
金泽师团管区(留守第52师团,辖金泽、富山地区司令部)
5.中部军管区(第15方面军兼):
京都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53师团,辖京都、大津、福井地区司令部)(https://www.daowen.com)
大阪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4师团,辖大阪、奈良、和歌山、神户地区司令部)
6.中国军管区(第59军兼):旧西部军管区广岛师团管区升格(辖广岛、松江、山口、鸟取、冈山地区司令部)
7.四国军管区(第55军兼):旧西部军管区善通寺师团管区升格(合并留守第55师团,辖高松、德岛、高知、松山地区司令部)
8.西部军管区(第16方面军兼):
久留米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56师团,辖福冈、佐贺、长崎地区司令部)
熊本师团管区(留守第6师团,辖熊本、大分、宫崎、鹿儿岛地区司令部)
9.台湾军管区(第10方面军兼):
直辖高雄、台北、台中、台南、新竹、花莲港、台东地区司令部
10.朝鲜军管区(第17方面军兼):
罗南师团管区(辖罗南、咸兴地区司令部)
平壤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30师团,辖平壤、海州地区司令部)
京城师团管区(合并留守第20师团,辖京城、春川、清州、大田地区司令部)
大邱师团管区(辖大邱、釜山地区司令部)
光州师团管区(辖光州、全州地区司令部)。
总计本土8个军管区、12个师团管区、50个地区,台湾军管区直辖7个地区,朝鲜军管区辖5个师团管区12个地区。
管区所辖部队多称“某某补充队”,极少数部队有正规番号,如东部军管区辖近卫第1师团,中部军管区辖舞鹤要塞司令部、重炮兵第5联队。
日本本土军队的解散、复员通过地方军区完成。藤原彰是第216师团第524联队第3大队长,在联队补充地姬路完成部队解散,本人回到兵役属地——中部军管区大阪师团管区的奈良地区司令部,办理转入预备役手续。12月奈良地区司令部再发出解除预备役命令,藤原彰才算完全变为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