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皇的军队

天皇的军队

日本国家与军队都是天皇的,旧宪法规定统帅军队、作战用兵是天皇的大权,由此就阻隔了内阁与军队的联系。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辅佐天皇统帅军队、作战用兵,有关军令事项由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直接上奏天皇。

军队属于天皇到了什么程度呢?陆军师团直属天皇,师团长由天皇任命。侵占中国察绥地区的蒙疆驻屯军初组建时也是直属天皇,以后才划归华北方面军。海军的镇守府也是直属天皇。直属天皇体现的似乎是神圣感,陆军后期有173个师团,大部分在海外作战,直属天皇有何意义?1874年1月23日明治天皇授予近卫步兵第1联队军旗始,形成由天皇亲授步兵联队旗、骑兵联队旗的传统,战争末期有400多个步兵联队,天皇都去授旗吗?战争期间骑兵联队建制频繁变更,军旗怎么办?军队属于天皇演变到极致就是每个军人都以为自己是天皇的人、“天皇股肱”,日军参谋的跋扈嚣张也可能源于此。马来作战期间,第25军参谋辻政信因他提出的调兵建议未获批准,竟然提出辞职。处于作战中的参谋可以辞职吗?反对上级、违抗命令者只能是撤职滚蛋。军司令山下奉文在日记中评论“此人固执己见,善施小聪明,是所谓讨人欢喜而不足以成国家大事的小人物……此亦欠缺教育之过”。

1944年东条英机内阁下台前,有陆军军籍的皇族朝香宫、三笠宫、梨本宫、东久迩宫、贺阳宫商议推荐陆相(入选者是杉山元、山下奉文或阿南惟几),请内大臣木户幸一安排上奏。得知几位皇族的意见未同陆军首脑通气,木户幸一认为这不符合规矩可能激怒陆军,劝他们放弃上奏。

旧宪法规定日本由天皇统治,同时规定内阁大臣辅弼天皇管理国务、承担责任,天皇反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统帅方面也类同于此,统帅权的最高责任实由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承担,那些什么直属天皇的师团长、蒙疆驻屯军司令、镇守府司令仍然是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的下属。(https://www.daowen.com)

日本的国体似乎是头戴一顶君主制帽子的君主立宪制。日本战败投降时,美国国务院拟定的日本投降书文本将天皇、政府、大本营并列,外务大臣重光葵应在“By Command and in behalf of the Emperor of Japan and the Japanese Government”处签字,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应在“By Command and in behalf of the Japanese Imperial General Headquarters”处签字。日本方面事前提出此一程式有悖于日本国体,希望改为在“奉天皇令并以天皇名义”(By Command and in behalf of the Emperor)之下重光葵与梅津美治郎两人联署投降书,遭盟国拒绝。盟国看到的是日本国家体制的实质性一面:由于天皇的存在,内阁与军部虽然没有承担最高责任,但天皇却是不承担责任。

这种制度安排对于天皇而言,不管内阁还是陆海军反正都是他的臣属,对于军队而言那就大不一样了,它可以任意指责政府无能。军队以天皇的名义找内阁要人、要钱、要物资,再去号召士兵为天皇而战。

1945年8月10日天皇“圣断”接受《波茨坦公告》,但依国家体制天皇所言只是一个裁决,必须再经内阁会议形成正式终战决定、履行上奏。天皇诏书亦由首相确定内容要点、交内阁书记官长迫水久常拟稿并延请两位汉学家润饰文字,14日内阁全体会议修改定稿送天皇署名用玺、内阁所有成员签章附署后公布,因此所谓天皇诏书其实是内阁文件。一些研究者从批判天皇诏书入手,以追究天皇战争责任,实为文不对题。8月15日《终战诏书》从天皇口中读出,民众因从未听到天皇声音、从不知道天皇可以直接发令而惶恐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