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之战毛泽东为啥这样打
1958年8月23日17时30分,人民解放军部署在厦门地区的地面炮兵和海岸炮兵骤然开火,成万发炮弹飞掠海空,落到金门岛国民党军队的阵地、码头、机场和营区,爆炸声震天撼地——举世瞩目的封锁金门之战揭开了序幕。
炮弹倾泻到中国福建沿海金门岛这个弹丸之地,受到震撼的地区却包括台湾、中东和美国华盛顿。
当时,中东地区出现了一系列的事变:1958年7月14日,伊拉克人民推翻了封建王朝,建立了人民共和国;黎巴嫩人民反对夏蒙反动统治集团的斗争也在胜利发展。美、英为了保持他们在中东的殖民利益,悍然出兵干涉,企图阻遏中东人民的解放斗争。至8月8日,美国在黎巴嫩的兵力总数达到了14000余人。
台湾当局为策应美、英对中东的军事入侵,连续组织海军演习和空防演习,其高级将领接连到金门、马祖地区活动。台湾海峡的局势顿时处于紧张状态。
为支援中东人民的正义斗争,中国大陆各大城市举行了集会游行。7月18日,毛泽东主席召集我军高级干部讲话,指出:“不能仅限于道义的支援,而且要有实际行动的支援”,并作出了打击金门、马祖地区国民党军队的决定。这样既可对美国的兵力起牵制作用,又可严惩蠢蠢欲动的国民党军队。
根据当时的斗争形势和作战目的,毛泽东及中央军委对开战时间、打多少炮弹、何时停何时打以及战区的范围和对美国军事力量采取何种对策等问题,都作出了适时而巧妙的部署,导演了一场“经典”式的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军事政治仗”“政治军事仗”:

福建前线部队炮击金门岛(https://www.daowen.com)
从8月23日起到10月6日止,我军进行了第一阶段的作战——以炮兵为主的陆海联合封锁。在这一作战阶段,我军共进行了4次大打、83次中小打和上千次零炮射击,使金门国民党军陷入严重的困境,支持台湾当局的美国也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当时,蒋介石故意制造借口,扬言要轰炸闽赣,力图使美国与他并肩作战,共同对付“共军”,进而反攻大陆。美国政府却害怕越陷越深,想赶快脱身,但又不愿放弃侵略政策,于是玩弄起“停火”和“两个中国”的阴谋,一方面要求国民党减少沿海岛屿驻军,直至撤退,另一方面又在华沙谈判中企图在金门、马祖脱身,换取侵占台湾的合法化。美、蒋之间的矛盾也因此尖锐起来。
针对美国的这一新花招,毛泽东和中央军委立即采取新的对策:留住金门、马祖这根绞索,继续套住美国的脖子,粉碎美国推行的“两个中国”的阴谋,并于10月5日指示福建前线部队:“不管有无美机、美舰护航,10月6、7日两日我军一炮不发,敌方向我炮击也一炮不还。偃旗息鼓,观察两天,再作道理。”
从10月6日起,我军进入了第二阶段的作战——主要特点是“打打停停,半打半停”。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长彭德怀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从10月6日起,暂以7天为期,停止炮击,你们可以充分地自由地输送供应品,但以没有美国人护航为条件。”7天之后,国防部又发布命令:“炮击再停两个星期,借以观察敌方动态,并使金门军民同胞得到充分补给,包括粮食和军事装备在内,以利他们固守”,条件是“美国人不得护航”,“如有护航,立即开炮”。
美国为推行“两个中国”的阴谋,缓和美蒋之间的矛盾,决定派遣国务卿杜勒斯去台湾与蒋介石会谈金门、马祖问题。杜勒斯赴台前夕,10月19日夜至20日晨,有美国登陆舰1艘直接参加对金门的运输补给,并有驱逐舰3艘护航,违反了国防部长彭德怀暂停炮击的条件。因此,在蒋、杜会谈之前,国防部于20日又下令恢复炮击,击伤敌坦克登陆舰3艘,击毁卸在码头的一部分物资。
为扩大美、蒋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揭露美国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国防部长彭德怀于10月25日宣布“逢双日不打金门的飞机场、料罗湾的码头、海滩、船只,但以不引进美国人护航为条件;逢单日也不一定打炮。”10月31日,毛泽东及中央军委又决定:“今后逢双日对任何目标一律不打炮,使国民党人员能走出工事自由活动,晒晒太阳,以利其长期固守;逢单日可略为打一点炮,炮弹一般不超过200发”。此后,我军福建前线部队采取了“打打停停,半打半停”的方针,基本上以零炮为主。如果政治上需要,也大打一阵,例如在美国国会竞选期间,就曾大打了一次。
从万炮齐发到打打停停、半打半停,从伺机登岛到打而不登、封而不死,这场“军事政治仗、政治军事仗”使台湾和美国当局大惑不解,对当时的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来说更是个猜不透的谜。然而,这一仗我们不仅在军事上取得了重大胜利,在政治上也具有重大意义,既揭露了美国对中国的侵略阴谋和战争政策,又打乱了美国在中东的侵略部署,同时还有力地打击了国民党军队“反攻大陆”的嚣张气焰。
除此之外,我军实施的中印边境自卫还击战、中越边境自卫还击战等作战,也都是精妙绝伦的“军事政治仗”“政治军事仗”。
我军为什么历来都提倡打“军事政治仗”“政治军事仗”?这是因为: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是流血的政治,是以剑代笔的政治,维护和夺取政治经济利益是战争的最终目的。因此,在各种作战行动中,尤其是衡量胜败问题时,既应十分注重军事之得失,更应高度重视政治之得失。在军事得失与政治得失相矛盾、不一致时,甚至应该果断放弃或牺牲军事上的某些利益,即“重义”而“轻利”,甚至“求义”而“舍利”。做出这样的举措,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军事上的利益,但有利于实现军事斗争的最终目的,仍不失为胜利之举。当然,放弃和牺牲军事上的利益去换取政治目的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其中,有这样两点尤其重要:1.为政治利益而牺牲军事利益,应以不危害己方的根本安全为前提。如果军事利益的牺牲危及己方的根本安全,那么实现政治利益就失去了最主要的手段,政治利益也必定落空。2.为政治利益而牺牲军事利益,应以一定的斗争相结合,有军事上的胜利相结合。只有在坚决斗争的前提下,做出让步,牺牲一些军事上的利益,这种让步和牺牲才是有益和有效的,才有利于作战目的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