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要求及进展

二、创建要求及进展

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实施,其中第8条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必要的室外场所,全面禁止吸烟”。2011年,原中国卫生部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并实施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要求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国务院2019年印发实施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对控烟领域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2019年中国控烟履约进展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北京、上海、杭州、西安、武汉等27个城市立法(或修法)实施了控制吸烟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印发《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国各地稳步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建设,同时大力倡导无烟家庭理念,进一步探索无烟场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