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态律动教学在我国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也推动着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音乐教育者们在进行不断研究的同时,也引入了达尔克罗兹、柯达伊、奥尔夫及铃木等当时世界流传较广的国外先进音乐教育体系。
(一)体态律动教学法的传入
我国音乐教育第一次正式直接的接触体态律动教学法是在1984年5月,当时美国的达尔克罗兹专家维吉尼亚·米德到中国进行达尔克罗兹教育体系的讲学,也开启了体态律动教学法在我国的发展。
1986年,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了由中央音乐学院高建进教授翻译,英国德莱维尔所著作的《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教学入门》,此书也是我国第一本对体态律动专门、详细的介绍和解读的书。同年,德国教育工作者施耐德夫人来北京开班进行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讲学,开启了奥尔夫音乐教育在我国音乐教育中的传播历史。
1988年8月,奥尔夫基金会派出沃尔夫冈·哈特曼、曼努埃拉、彼得·库巴斯三位奥尔夫专家在北京开班讲学。
1990年12月,我国在日本学习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的缪力女士收到中国音乐教育学学会的邀请,为部分音乐教学法的教师和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开办了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法师资培训班。此后,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教学也越来越引起我国音乐教育界的关注。
1991年,国家全面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项目通过了“外国学校音乐教育研究”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研究的子课题,并于1999年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杨立梅和蔡觉民编著的《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书中详细介绍了达尔克罗兹教育体系,“为我国的教育工作者正确理解和借鉴外国音乐教育的经验,提供了帮助和指导”,对于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法的介绍和示例等影响至今。
(二)体态律动的发展与问题
20世纪以来,我国音乐教育面临改革,要走向现代化,走向世界,走向未来,除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再借鉴外国音乐教育的经验之外,也要总结我国的经验,结合本土特色,继续探讨音乐教育的规律。体态律动教学法从国外引入国内,在音乐教育快速发展中,各音乐学院、师范院校、中小学和培训机构等也逐渐在课程中加入了体态律动的教学。
1999年,中央音乐学院成立音乐教育系,成立后音教系的专业课程中将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和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相结合,加以我国各个地域民族的本土元素,并将体态律动作为专门课程分为“音乐与动作”和“节奏与动作”。
2006年,南京艺术学院将体态律动课设置为音乐教育专业课,并邀请德国柏林艺术大学体态律动系主任施瓦兹教授进行讲学。
2009年,中央音乐学院音教系建系10周年,在周年活动中向音乐教育者和学习者展示了体态律动的教学。廖乃雄先生在活动中的讲话也提到这十年中,中央音乐学院多次邀请国外专家进行教学,多次派送师生到国外进行学习。同年,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成立“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实验班,由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师生进行课程教学,其中体态律动也作为一门专业课进行学习。
2012年,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邀请德国奥尔夫协会主席、奥地利克拉根福音乐学院音教系主任派出沃尔夫冈·哈特曼进行两周的体态律动课程教学,并在课程结束后由实验班学生展演。
1999年至今,体态律动教学法在中国的传播越来越广泛,部分音乐学院和师范院校都将其设置为音乐教育系专业课,一些中小学、幼儿教育也将体态律动纳入音乐教学中。越来越多的音乐教育者和音乐教育学者研究和实验体态律动的运用,虽然体态律动在我国发展趋势良好,学习体态律动的音乐教育队伍也日益壮大,但面对我国音乐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体态律动教学法在我国的发展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目前,各音乐学院、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音乐系的音乐教育专业,虽都在课程中提及体态律动教学法,但是部分的音乐教育专业的体态律动教学法只是处于理论阶段,仅用在教学法课程当中作为指导学生学习音乐教学法的理论知识,而并没有真正实践过这门课程。音乐教育系的学生并没有真正领会到体态律动在音乐中的运用,没有体验体态律动教学的经历。
在我国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和幼儿音乐教育中,体态律动的教学是音乐教育类课程中必不可少的,体态律动课更加符合儿童的成长和理解,让音乐课变得更加有趣。然而,由于大部分从事基础音乐教育的教师毕业于各大音乐院校或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系,大部分教师本身对于体态律动的课程并没有进行专业和系统的学习,只是接触一些理论知识,这使得我国的体态律动教学师资十分稀缺。
近代来,我国长期受到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占主要地位的影响,对于音乐更多是存在层面上的认识,真正的体会少于抽象的理解。而中国人羞于表达和内敛的传统性格,也成为体态律动教学法发展的障碍。
体态律动教学法虽是一门单独课程,但不是一门独立的单纯是动作的课程。体态律动最早被翻译为“优律动”,解释为“与韵律活动表现相联系的美好感觉”。可见,体态律动并不同于舞蹈或韵律体操,体态律动是以音乐为根本的,强调的是音乐。大量的实践证明,我国要改革音乐教育,发展体态律动教学法,只有从根本上结合音乐、结合本土的实际情况,才能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