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体态律动教学模式的可行性

一、引入体态律动教学模式的可行性

我国的钢琴教学方针和目标主要为:培养具有一定钢琴演奏水平,具有一定的钢琴教学能力和基础钢琴伴奏能力的一专多能实用型人才,通过学习后大部分学生就业面向小学、中学等担任基础音乐教育的工作。针对此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在钢琴教学中更应该注重学生钢琴学习的多样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音乐教育或钢琴教育学生专业课涉及面较广泛,除钢琴课外学生还学习声乐、理论、形体舞蹈等,加入体态律动教学法在钢琴教学中不仅能够提高学生音乐审美的能力,同时能够和其他专业科目相结合,为学生音乐审美方面的学习提供更有效的方法。

钢琴教学自发展以来,结合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招生情况,学习钢琴课程的学生钢琴基础和音乐理解能力各有不同,而体态律动教学法通过身体的律动来学习,相比单纯钢琴弹奏的学习来说,每个学生都有控制自身身体动作和肌肉运动的本能。在钢琴教学中引入体态律动教学,能够使更多的学生直观地通过身体理解音乐,更形象地学习音乐要素和表达音乐。所以,体态律动教学的应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学生之间的学习差距,让教师在教学中更能够统一知识点,也给予更多学生学习钢琴的信心。

单从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钢琴课程的学习方面来说,目前的钢琴课基本都继续沿用着传统的钢琴教学方法。无论一对一、一对二,还是一对多的钢琴课,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都比较陈旧枯燥,学生大多只是模仿教师的弹奏。在弹奏的基础上,不能准确地演奏节奏、节拍,不能很好的控制速度,在曲目的处理方面,学生较少有自己的理解,也非常难以将对音乐的理解和处理恰当地表现出来。因此,引入体态律动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在钢琴课程中更轻松地解决钢琴学习中的问题,提高学生的钢琴演奏能力。

钢琴教育专业的学生在毕业后大部分担任基础音乐教育课程的工作,因此在学习过程中教学法同样是学生的重要课程。体态律动教学本就是教学法中的学习内容,只是目前我国的音乐教育大多只把教学法作为理论课程的学习,教师在教学中也只是抽象地讲解,涉及音乐教育体系的知识,学生很多只能了解到皮毛而不能真正应用到实践。相反,体态律动的实践更集中用于中小学或社会培训机构中,教学对象是接受基础音乐教育的青少年、儿童,所以单一的理论学习和抽象理解使学生无法与就业时的教学接轨。体态律动源于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在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中得到发展,钢琴教学的学生通过在钢琴课程中学习体态律动,不仅解决了钢琴演奏问题,更弥补了学生在教学实践中的空白。引入体态律动教学法可以丰富学生的教学手段,为学生毕业后的教学方法提供更多的选择,增加学生教学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这也是我国目前培养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亟须解决的问题。

从我国的钢琴课程模式来说,由于音乐教育招生人数较多,一对二和一对多集体课占较大比重,这对于引入体态律动教学法是非常可行的,教师可以在目前学生课程安排的基础上进行教学。从学生演奏学习方面,教学学习方面和同钢琴表演专业相区分来说,无论从哪方面讨论,引入体态律动的教学都是钢琴课的一个良好改革方向,结合我国钢琴教学现状,这种改革无疑是十分有意义和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