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规是促使国防潜力向国防实力转化的重要机制

(三)国防法规是促使国防潜力向国防实力转化的重要机制

国防建设的实质是战争准备的问题。要赢得战争,需靠国家的整体力量。因此,和平建设时期,一个国家的国防建设,不仅要通过国防法规来规范加强国防实力和国防潜力的建设,而且要通过国防法规建立科学的国防领导体制和战争动员程序、计划等,以保证在战争需要时,能迅速将国防潜力转换成国防实力,发挥国家的整体力量,赢得战争胜利。国外许多国家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如美国的《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国防组织体制、军兵种组成、任务和动员等内容,保证了战时国防潜力向国防实力的迅速转化。前苏联政府制定和颁发的一整套有关战争动员的法规,能保证战争初期迅速完成动员。瑞士是一个实行全民防御国防体制的中立小国,在有效的国防法规保证下,依其要求可在平时只有4.6万人常备军的基础上,于24小时内动员65.5万人编入部队,齐装满员地投入作战。以色列在第四次中东战争和英国在马岛战争中成功的战争动员经验,更证明了国防法规所发挥的巨大作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