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防法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强调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国防建设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任务。国防立法的任务是要根据国防建设的发展要求,制定出与之相适应和促进其发展的法律规范。因此,针对一定国防发展阶段任务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在其使命完成前,必须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如果没有稳定性和连续性,朝令夕改,随意中断、废弃,那也就没有威信,不利于实施。但也要看到国防立法的稳定性是相对的,因为国防建设是不断向前发展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国防建设各方面会有很大的变化,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预先就制定好一套一成不变的法律规范来。因此,国防立法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随着国防建设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从实际出发,及时进行废、改、立的工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