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战时交通、通信而制定的有关国防交通、通信方面的法规

(四)为保障战时交通、通信而制定的有关国防交通、通信方面的法规

中央军委、中央财委关于今后修筑军用公路的决定(1951年6月6日发布);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健全战备、抢险救灾无线电通信的通知 (1977年5月18日);

关于印制、核发无线电台执照的暂行规定 (1977年6月2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发布);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铁路、水路沿线交通部门军事代表条例的通知 (1978年6月29日);

交通战备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1981年7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交通战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981年8月14日);

交通战备科研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988年1月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财政部发布);(https://www.daowen.com)

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国家体委关于全国航空运动所用飞机、滑翔机使用新的识别标志和编号方法的批复 (1977年10月14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交通部、总参谋部等五个部门关于外国籍船舶进入我沿海非对外开放港口、岛屿、海区作业的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1980年2月14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等四个部门关于外国人在我国旅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1982年10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1993年9月1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公布);

国防交通条例 (1995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一七三号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