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界不受侵犯,维持国界秩序建立的有关边防制度方面的法规

(二)为确保国界不受侵犯,维持国界秩序建立的有关边防制度方面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1995年7月6日国务院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1995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一八二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1994年5月10日国务院第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1994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一五七号发布);(https://www.daowen.com)

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 (1994年12月8日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发布);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等四个部门关于边防检查站人民武装警察实行义务兵役制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1974年12月5日);

边防检查条例 (1965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1994年3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