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心里亮堂了

(五)妻子心里亮堂了

春天。

某山村的村干部正在重新分配责任田。不远处,一位20多岁的妇女抱着孩子,踉踉跄跄地跑来,冲着村干部就喊:“俺孩子他爹刚转了志愿兵,就不分给他责任田,志愿兵也是个兵,你们凭什么不分给他?”村干部回头一看,是本村在部队服役的志愿兵小卢的妻子,忙对她说:“你先回去,等我们分完责任田再向你解释。”小卢的妻子生怕村干部欺哄她,哪里愿听他们的解释,急忙给小卢写了封挂号信,要小卢火速回家“争份责任田”。

收到妻子的来信,小卢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领导根据小卢的实际情况,安排他提前探家。当他一踏进家门,妻子就像见到“救星”一样,一古脑儿地向丈夫倒出了委屈。小卢给妻子擦眼泪,疼爱地说:“看你,头发长见识短,这点小事还值得哭鼻子?”(https://www.daowen.com)

平息了妻子的心火,欢欢喜喜吃罢晚饭,小卢把妻子拉到身边,说:“我在部队被评为优秀普法小教员,今天,我讲一段法律知识你听听,看看我合格不。”小卢见妻子点点头,就接着说,我国兵役法有这么一条规定:“家居农村的义务兵家属,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给予优待。”就是说,义务兵的家属应当受到地方政府的优待,而志愿兵的家属根据1979年《民政部关于部队志愿兵的家属如何优待问题的通知》精神,与部队干部的家属同样对待,不应再享受部队义务兵战士家属的优待。这是因为,尽管志愿兵还是兵,但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义务兵了,他已由津贴费改为工资待遇,有了固定的经济收入,且退伍后和部队干部一样,由地方人民政府安置工作,所以其家属也不应再享受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分给义务兵责任田,是对义务兵的一项特殊优待。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后,就不应再享有这一特殊优待。我现在已经转了志愿兵,也不应例外,不该再分责任田,村干部的做法是对的。你已经是志愿兵的妻子了,应该带头执行地方政府的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啊!

听到这里,妻子心里亮堂了,嗔怪地说:“你怎么不早点给我讲讲这个理儿,弄得我还跟村干部闹了一场,明天你这个优秀普法小教员得带我向人家赔礼道歉去。”

小卢看到法律解开了妻子思想上的疙瘩,舒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