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验指导

二、实验指导

液体制剂(liquid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指药物分散在液体分散介质中制成的制剂。一般可供内服或外用。溶液型液体制剂包括低分子溶液剂和高分子溶液剂。常用水、乙醇、甘油、丙二醇、植物油等作为溶剂。

(一)低分子溶液剂

低分子溶液剂即真溶液,指小分子药物以分子或离子状态分散在溶剂中所形成的均相澄明液体制剂,包括溶液剂、糖浆剂、甘油剂、芳香水剂、酊剂和醑剂等。根据分散系统,上述低分子溶液剂都属于热力学和动力学稳定体系。

(二)高分子溶液剂

高分子溶液剂指高分子化合物溶解于溶剂中制成的均相液体制剂。以水为溶剂时,称为胶浆剂;若应用非水溶剂,则称为非水性高分子溶液剂。高分子药物平均粒径较大,但一般不超过100 nm。高分子药物水溶液与胶体溶液类似,具有丁达尔效应。高分子溶液剂属于热力学稳定体系。

(三)溶液型液体制剂的制备

1.低分子溶液型液体制剂的制备

主要采用溶解法、稀释法和化学反应法等。其中,最普遍使用的是溶解法。溶解法一般指将试样溶解于适当的溶剂中制备成溶液,必要时可利用加热法或超声法加快溶解速度。其一般工艺流程为:称重→溶解→滤过→质量检查→包装等。稀释法一般指在浓溶液中加入同种溶剂使药物浓度降低的方法。化学反应法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将不同组分混合,形成可溶于水中的目标药物的方法。从制备工艺上来看,不同溶液剂虽然在制法上不完全相同,但作为溶液最基本的制法是溶解法。溶解法制备原则和操作步骤如下:

(1)药物的称量:固体药物通常以克为单位。在称量时,选用称重限量与药物量相适应的天平称取。黏度较大的液体药物,通常以克为单位,采用增重法或减重法来称取。低黏度液体药物通常以毫升为单位,用量筒或移液器进行量取。如若液体药物用量较少,也可采用滴管计滴数量取(通常情况下,标准滴管在20℃时,20滴约为1 mL),量取液体药物后,应用少量溶剂洗涤量器,洗液全部并于容器中,以减少药物损失。溶剂为油、乙酸乙酯、液状石蜡时,实验器材均应事先干燥。

(2)溶解及加入药物:取1/2~3/4处方量的溶剂,加入处方量药物中搅拌,使药物溶解,补加剩余溶剂。对溶解度大的药物可直接加入溶剂溶解;若药物溶解度低,则先研细,搅拌促溶,必要时还可进行加热或利用超声以促进其溶解;对热稳定性不好的药物,不宜采用加热法促进溶解;难溶性药物溶解时应先混合部分药物和少量溶剂,并配合增溶剂、助溶剂或潜溶剂使之溶解,再加其余药物和剩余溶剂;无防腐能力的药物应在溶解过程的最后一步添加防腐剂;不稳定的药物溶解时可加入抗氧剂、金属络合剂或调节pH值等使其稳定;浓配时易发生变化的复方制剂,可先将单个药物分别稀配后再进行混合;醇性制剂,如酊剂配制时,应缓缓将醇加至水溶液中,且边加边搅拌,以免药物析出;微量液体药物及挥发性药物应最后加入。

(3)过滤:一般情况下,固体药物在溶解后,还需要过滤操作。可根据需求选取玻璃漏斗、布氏漏斗、垂熔玻璃漏斗等,滤材有脱脂棉、滤纸、纱布、绢布等。在过滤黏稠液体时,可采用减压抽滤或加压过滤的方法。有时需要加助滤剂,如滑石粉。

(4)质量检查: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123(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和口服乳剂)。

(5)包装及贴标签:质量检查合格后,将药液于适当的洁净容器中定量分装,并加贴符合规定要求的标签(内服药标签应为白底蓝字或黑字,外用药标签为白底红字)。

2.高分子溶液型液体制剂的制备

高分子溶液型液体制剂的制备过程基本上与低分子溶液型液体制剂的制备相似,但在溶解过程中,宜将药物分次撒布在水面上或将药物黏附在已润湿的器壁上水化,待有限溶胀过程完成,可进行辅助搅拌,使高分子药物迅速膨胀后溶解,即完成无限溶胀过程。对热稳定性较好的高分子溶液剂,在制备的过程中可进行辅助加热,促进溶解过程。胶体溶液处方中涉及电解质时,需将其制成保护胶体以防止凝聚或沉淀。如遇有浓醇、糖浆、甘油等具有脱水作用的液体时,需要事先用溶剂稀释后加入。在过滤时,所选用的滤材应与胶体溶液荷电性相适应,最好采用不带电荷的滤材,以免吸附。

3.液体制剂的辅料

根据液体制剂制备的需要,在配制过程中可加入一些必要的药用附加剂,如增溶剂、助溶剂、潜溶剂、着色剂、抗氧剂、矫味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