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验指导
溶出度(dissolution rate)指药物在规定溶剂中从片剂或胶囊剂等固体制剂溶出的速度和程度,是模拟口服固体制剂在胃肠道中崩解和溶出的体外实验方法。口服固体制剂在体内胃肠液中需经崩解和溶解过程才能经生物膜被机体吸收。对许多药物而言,其吸收量通常与该药物从制剂中溶出的量成正比,即溶出的药物量越大,吸收的药量就越多,药效就越强。崩解是固体制剂中药物溶出的前提,但崩解后药物颗粒受自身溶解度、颗粒大小及辅料等因素的影响,溶出度不一定达到要求。影响药物溶出的因素可用Noyes-Whitney方程来描述:
式中:为溶出速率,k为溶出速率常数,S为固体药物颗粒与溶出介质接触的表面积,Cs为药物的溶解度,Ct为任一时间药物在溶出介质的浓度。
假设溶出的药物立即被吸收,Ct远小于Cs,公式(1)可简化为:
(2)式表明:药物的吸收速度与k、S、Cs成正比。通常情况下,k、Cs保持不变。因此,增加药物颗粒的表面积(S),可增加药物的溶出速度,从而增加药物吸收的速度。
对难溶性药物(溶解度小于1 mg/mL),其在胃肠液的溶出是吸收的限速过程。崩解时限往往不能客观反映难溶性药物的吸收情况。一般而言,固体制剂中药物的溶出度才是药物口服后影响其吸收的主要因素,常以测定药物溶出度作为间接控制生物利用度的指标。《中国药典》规定,对口服难溶性药物的固体制剂、缓控释制剂以及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的固体制剂,均应做溶出度检查;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931(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规定了溶出度的测定方法。溶出度测定使用溶出仪。具体测定方法有转篮法(第一法)、桨法(第二法)、小杯法(第三法)、桨碟法(第四法)和转筒法(第五法)。
常用第一法和第二法,两者的结果判断依据相同。用于胶囊剂测定时,如胶囊剂上浮,可用一小段耐腐蚀的金属线轻绕于胶囊外壳,再分别投入6个操作容器内进行测定。对可以通过转篮筛沉降至溶出杯底部的颗粒或混悬液的溶出度测定,则不宜用转篮法,因其搅拌局限而影响溶出速度,此类情况,宜用桨法测定。
在溶出度测定中,溶出介质的选择要符合溶出度测定的漏槽条件。溶出介质的体积为药物饱和溶液所需介质体积的3~5倍。
溶出速度的测定同以上测定条件,但要间隔一定的时间取样,分别测定药物含量,计算药物累积溶出量或累积溶出率,绘制药物溶出曲线,按不同溶出模型进行数据处理,如Weibull分布模型、单指数模型、零级动力学模型、Higuchi模型、Ritger-Peppas模型等,计算溶出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