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验指导
缓控释制剂(sustained & controlled release preparations)指用药后能在较长时间内持续释放药物以达到长效作用的制剂。口服缓控释制剂可分为缓释制剂和控释制剂,前者释药过程符合一级动力学(或Higuch等其他方程),后者符合零级动力学方程。缓控释制剂与相应的普通制剂相比,用药次数少,作用时间延长,可降低给药后血药浓度的峰谷比,从而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口服缓控释制剂在人体胃肠道的转运时间一般可维持8~12 h,根据药物用量及药物的药动学性质,其作用可达12~24 h,患者1天口服1~2次。
缓控释制剂有多种形式,但概括起来主要有贮库型和骨架型两大类型,其中骨架型缓释制剂根据使用的骨架材料不同,又可分为不溶性骨架、溶蚀性骨架和亲水凝胶骨架制剂。
不溶性骨架片系采用不溶于水的骨架材料,如乙基纤维素、丙烯酸树脂等制备,药物在不溶性骨架中以扩散方式释放,释放通常不完全。
溶蚀性骨架片系采用不溶于水但可溶蚀的巴西棕榈蜡、硬脂醇、硬脂酸、氢化蓖麻油、聚乙二醇单硬脂酸酯等蜡质材料制成。骨架材料可在体液中逐渐溶蚀、水解,药物从制剂表面的磨蚀、分散过程中释放。
亲水凝胶骨架片的骨架材料有甲基纤维素、羧甲纤维素钠、羟丙甲纤维素、PVP、卡波普、海藻酸盐、壳多糖等。这些材料遇水形成水凝胶层,随着凝胶层继续水化,骨架膨胀,药物可通过水凝胶层扩散释出,在释药过程中水分向片芯渗透,骨架材料逐渐水化并溶蚀/溶解,药物完全释放。
由于缓控释制剂中含药物量较普通制剂多,制剂工艺也较复杂。为了获得可靠的治疗效果,又可避免突释引起毒副作用的危险性,需制定出适宜的体外药物释放度实验方法,以监测制剂的生产过程及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除另有规定外,缓释制剂的体外药物释放度测定可采用溶出仪,温度控制在37℃±0.5℃。释放介质根据药物的溶解特性、处方要求以及吸收部位选择,使用稀盐酸或磷酸盐缓冲液,对难溶性药物可加少量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硫酸钠),也可采用新鲜的蒸馏水。
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规定,体外释放实验应能反映受试制剂释药速率的变化特征,且能满足统计学处理的需要,释药全过程的时间不应短于给药间隔,且累积释放率要求在90%以上。制剂质量研究中,应制作累积释放率-时间的释药速率曲线图,制定出合理的取样时间点。除另有规定外,从释药速率曲线图中一般至少选出3个取样点作为药物释放度评价的标准。3个取样点分别用来考察是否有突释、释药特性、释药是否完全;第一个时间点一般在0.5~2 h,第二个时间点为给药间隔的中间时间,第三个时间点为一个给药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