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验指导

二、实验指导

片剂(tablets)指药物与辅料均匀混合后压制而成的片状制剂。片剂具有剂量准确、稳定性好、携带方便、机械化程度高等优点,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剂型之一。片剂按给药途径分为口服片剂、口腔黏膜用片剂、外用片剂等。制片的方法有湿法制粒压片法、干法制粒压片法、直接压片法等。

除对湿热明显不稳定的药物之外,多采用湿法制粒压片。其制备要点如下:

(1)主药和辅料要混合均匀。

(2)凡具有挥发性或遇热易破坏的药物,在制片过程中应避免受热损失。

(3)凡具有臭味、刺激性、易潮解或遇光易变质的药物,制成片剂后可包糖衣或薄膜衣;对胃液易破坏的药物制成片剂后可包肠溶衣。

湿法制粒压片的工艺流程如图7-1所示。

图7-1 湿法制粒压片的工艺流程

主药和辅料必须符合药用标准,特别是主药为难溶性药物时,必须有足够的细度,以保证药物的溶出速度。若处方中药物量小,与辅料量相差悬殊时,可采用等量递加法(配研法)混合;也可用溶剂分散法,即将量小的药物先溶于适宜的溶剂中,再与其他成分混合,制粒后干燥时须除去溶剂。

湿法制粒时,必须根据主药的性质选好黏合剂或润湿剂。制软材时要控制黏合剂或润湿剂的用量,使之达到“握之成团,轻压即散”的程度。物料本身黏性大时,则可不用黏合剂,仅用润湿剂诱导黏性即可;润湿剂一般选用不同浓度的乙醇。过筛制得的颗粒一般要求细而圆整,粒径差异小,但仍允许有一部分小颗粒。如果颗粒中含细粉过多,说明黏合剂用量太少;若呈线条状,则说明黏合剂用量太多。这两种情况制出的颗粒烘干后,往往出现太松或太硬,都不符合压片的颗粒要求,压制的片剂质量可能不合格。颗粒大小根据片剂大小由筛网孔径来控制,一般大片(0.3~0.5 g)选用14~16目筛制粒,小片(0.3 g以下)选用18~20目筛制粒。已制备好的湿粒应尽快通风干燥,温度控制在60℃以下。注意颗粒不要铺得太厚,以免干燥时间过长,药物被破坏;干燥时最好在低温下把颗粒放进鼓风干燥烘箱,温度由低到高达到设置温度,以防止颗粒“假干”现象。干燥后的颗粒常粘连结团,需再进行过筛整粒。整粒筛的孔径与制粒时相同或略小。整粒后加入润滑剂,混合均匀,计算片重后,调节压片机,压片。

一般按以下公式计算片重,投料时应计入原料的损耗。

冲模直径的选择:一般片重为0.5 g左右的片剂,选用Ф12 mm冲模;0.4 g左右的片剂,选用Ф10 mm冲模;0.3 g左右的片剂,选用Ф8 mm冲模;0.1~0.2 g的片剂,选用Ф6 mm冲模;0.1 g以下的片剂,选用Ф5~Ф5.5 mm冲模。选择时根据药物密度不同,再进行适当调整。

制成的片剂需要按照规定的片剂质量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除片剂外观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且有适当的硬度外,必须检查重量差异和崩解时限。有的片剂还规定检查溶出度和含量均匀度,并明确说明凡检查溶出度的片剂,不再检查崩解时限;凡检查含量均匀度的片剂,不再检查重量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