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关于西藏的真相与谎言

60年,关于西藏的真相与谎言

刘刚 边巴次仁 白旭 德吉

清晨,阳光照耀在雄伟的布达拉宫上。红山脚下,身穿藏袍的人们摇着转经筒缓缓而行,口中念诵佛号;也有虔诚的信徒俯身叩拜,紧紧贴地之后再站起,在路上投下长长的影子。

这是拉萨极平常的一天,同时雪域高原又在迎来一个很重要的日子。

60年前的5月23日,不论在中国的历史上,还是在西方的评价中,都成为西藏命运的分水岭。

1951年的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订,宣告了西藏的和平解放。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西藏历史发展的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包括西藏民族在内的中国各民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大团结。”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政协副主席的阿沛·阿旺晋美生前接受采访时说,他是签订这一协议的原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

《十七条协议》开宗明义指出,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它同时清晰地表明,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当年还是农奴的赤列顿珠在给他的贵族主人收拾房间时,看到了印有《十七条协议》内容的小册子。赤列顿珠是上世纪50年代西藏百万农奴中个别识得一些字的人。

“真是特别的高兴,”80岁的赤列顿珠回忆道,“那时候想着可能用不了多久就可以翻身自由了。”

这位经常要一天为主人干10小时活也吃不上一顿饭的农奴没有想到,“翻身和自由”还要等待8年,而要过上现在的幸福生活仍要面对种种曲折,甚至是血与火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