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举措
(一)强化精准招商。各单位要重点围绕上述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针对性招商活动,突出科技招商,梳理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信息,摸清底数、掌握前沿,详细了解产业转移投资动向,盯紧产业转移项目,加强联系沟通,深化合作关系,有针对性地举办招商推介会和专题对接会,宣传推介乐亭县发展优势和引进高新技术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促成一批高新技术项目落户我县。分解招商指标,落实《乐亭县2020年驻外招商工作实施方案》,对驻外招商人员落实基础保障及奖励措施,战略新兴产业投资不足一亿元的,按一亿元考核奖励。(责任单位:县商业和投资促进局、城区工业聚集区等)。
(二)强化人才服务。主动对接服务项目企业需求,鼓励招聘“双一流”大学生和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建立县外人才招聘基地,组织招聘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对招聘“双一流”大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乐亭购房的给予20%的优惠(责任单位:县投资集团);在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面,可在县内优先安排学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优先选派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家参加境内外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https://www.daowen.com)
(三)强化政策扶持。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不超过10个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用于人才引进、研发和化解资金链风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担保公司加大对接服务,每年安排一定的额度为战略新兴产业提供担保。租赁国有标准厂房的免3年房租(责任单位:县投资集团);对新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自企业投产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连续5年的财政支持,前两年给予100%扶持,后三年给予50%扶持(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将批而未供土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优先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实七折供地以及土地出租、入股等政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园区)。支持对全县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列入环保应急响应“正面清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于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同其有效资质,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县税务局)。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在省、市奖励之外,对在沪深两市及境外主板上市的企业,奖励15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利用省、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以及风险补偿资金、融资担保基金,加大对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推进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强和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功能(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对生产战略性新兴产品企业,优先推荐国家、省、市奖项,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战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平台建设。系统建设城区工业聚集区科技加速器(责任单位:城区工业聚集区);支持主导、特色产业和农业领域公共检测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建立科技运用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投资集团);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