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局

2020年,县医疗保障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医疗保障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完善广覆盖、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主线,以抓好扩面征缴、待遇保障、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扶贫、落实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果。

【全力推进扩面征缴,确保医保待遇及时发放】 年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0017人、335215人;征缴职工(生育)、城乡居民保险费分别为22252万元、27683万元,为确保各项医保待遇及时发放提供有力保障。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乡居民保险、公费医疗、医疗救助待遇支出分别为15333万元、24829万元、699万元、304万元。为推进此项工作,该局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召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及政策培训会议,对城乡居民征缴工作安排动员,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居民及时参保缴费。二是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及未参保人员台账,广泛宣传,定期调度,定向催缴。三是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核定工作,认真执行基数核定相关文件,严把基数审核关,职工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统筹基金收入大幅提升。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开展“两定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存量问题和自查自纠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召开调度会,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自查自纠责任状,对区域内207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共公开处理问题定点医药机构259家次,解除服务协议1家,暂停医保4家,通报批评41家、约谈144家,追回违规金额117.01万元;联合县卫健局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利用床位监管系统对全县36家定点医疗机构常态化监管;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重点排查本年度重复住院、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患者及离休患者开具药品超量问题,核实死亡、服刑人员疑点信息。

【认真开展药品耗材采购各项工作】 遵循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优先采购并使用“4+7”中选品种和基药品种、优化药品品种配置、严格控制超常采购、严格管理采购行为等原则,扎实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工作。6月底,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阶段性工作结束,涉及25种中选药品,32家公立医疗机构共采购345.45万元,完成年度采购计划的391.05%;截至12月底,第一批带量采购续约药品完成采购143.97万元,完成年采购计划的108.45%(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为结算年);截至12月底,第二批带量采购药品完成采购47.14万元,完成年采购计划的182.85%(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为结算年);截至12月底,第三批带量采购药品完成采购15.44万元,完成年采购计划的36.62%(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为结算年);“三明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完成7.1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量的103.94%(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为结算年);该局负责29家基层卫生院的其他目录药品采购结算工作,共涉及药品3万多种,规定各医疗机构每周采购一次,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年内基层卫生院共完成药品采购2428.44万元;全面落实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类)工作,该局组织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签订《河北省京津冀人工晶体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截至12月底,完成总任务量的71.30%。

【积极履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下发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申报县医院、中医院改造病房床位费价格,落实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备案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备案;与县卫健局联合组成等级评定工作专班,对29家基层卫生院,从医疗机构资质、医用设备配备等12个方面进行价格等级评定考核,县级初评出二级卫生院8家,报市医保局复审。

【积极开展“两定点”纳入和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工作】 组织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专家组对医药机构准入审核、打分评定。共鉴定合格零售药店1家、个体诊所1家,变更地址、变更法人的零售药店4家。上半年完成207家医药机构协议续签工作;积极开展门诊特殊疾病周鉴定和月鉴定工作,年内共鉴定门诊特殊病3035人次,其中职工494人次,城乡居民2519人次,建档立卡22人次;对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保留病种归并,共有502人归并到29种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内。(https://www.daowen.com)

【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该局印发《乐亭县推进医联体按人头打包支付医保基金工作方案》,与县医共体签订《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打包支付医共体健康保障服务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拨付按人头打包支付医保基金;根据市局政策,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举办政策培训会,为付费方式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 该局为602名符合代缴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1505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100%;为167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评定门诊特殊病,105人纳入门诊“两病”管理;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直接结算,年内,建档立卡人员门诊、住院7921人次,支付待遇392万元;为其他特殊困难群体15440人代缴医保费386万元;落实防贫监测和筛查预警各项措施,积极做好医保防贫工作。

【打造便民服务新模式】 加强医保窗口经办服务建设。该局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广“互联网+”网申业务系统、“智慧社保”手机APP、医保电子凭证;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实现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全年共办理异地住院转诊9784人次,其中职工2189人次、居民7595人次;办理异地长期居住288人次,其中职工42人次、居民246人次。积极落实京津冀地区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共有186家京津冀定点医院实现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其中北京23家、天津62家、省内101家,为参保职工、居民异地就医带来极大便利。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多措并举,为疫情防控工作作贡献。一是积极协调准备医保基金,年初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预拨付医保基金150万元。二是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使用的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报销支付范围。三是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同时实行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2月至6月合计减征医保费2162.56万元。四是启动疫情防控价格审批绿色通道,并严格要求各医疗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公示。五是积极协调医药企业拓宽进货渠道,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物资采购协调会,确保疫情期间防护用品供应。积极协调组织各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红十字会捐赠防疫物资。

【大力开展政策宣传】 以“医保政策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医保政策。先后印制发放宣传单17万余份、宣传折页4万册、医保政策问答手册2000册、宣传条幅260条、宣传展板50块,组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利用电子屏及张贴海报进行政策宣传,联合乡镇(街道)深入乡村、社区进行政策宣讲,使医保政策深入人心;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制定《2020年乐亭县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制作展板、在医疗机构悬挂条幅、印发宣传折页宣传单、制作美篇及抖音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规模宣传,使社会参与医保监管氛围更加浓厚,定点机构主动接受监管意识不断加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得到持续巩固。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管党治党工作与医保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和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获得上级肯定。二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开展医保系统行风建设,组织开展经办窗口创先争优活动,以群众满意作为窗口服务标准,实行预约、延时服务,简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窗口便民服务功能。三是参加全县文明县城创建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该局添置、完善各项软、硬件设施,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四是坚持理论业务学习。强化守初心、担使命思想教育,加强医保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