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 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巡察办)按照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县委安排部署,精准把握政治巡察,紧扣“三个聚焦”巡察重点,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开展县内巡察,加快实现巡察全覆盖。同时配合做好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注重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扎实推进县内巡察工作开展】 (一)加大巡察力度,加快实现巡察全覆盖。一是第八轮巡察圆满完成。按照上下联动要求共涉及8家单位,4月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办及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第八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09个,4月底前完成反馈。二是第九轮、第十轮巡察有序推进。5月、9月分别召开第九轮、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准把握“三个聚焦”巡察重点,共对9个县直单位、2个镇乡及28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9月16日召开第九轮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共发现问题162个、问题线索19件,9月底前完成反馈。截至年底,全县79个单位党组织巡察71个,覆盖率达到89.9%,485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320个,覆盖率达到65.6%。(二)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巡察。一是聚焦疫情防控。年初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建2个专项巡察组,通过直接随机深入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县直单位、镇乡(街道)、村(社区)方式,共对45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发现和基层群众反映集中的35个问题,由县疫情督导组统一汇总上报并及时向相关党组织反馈,各单位立行立改、引以为戒。通过专项巡察督促推动各单位把各个阶段防控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聚焦“四个专项”。11月上旬,组建1个专项巡察组对承担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去产能”“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任务的县直相关单位及各镇乡(街道)涉及专项巡察领域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督促各单位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加强协调联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11月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县委巡察办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十三届县委一至八轮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及市委第一轮提级交叉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全面摸底、重点督导、巩固成果,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作用,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配合做好省市巡视巡察工作】 (一)做好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工作。2019年底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乐亭县开展常规巡视,期间专项检查乐亭县委巡察工作并于12月30日反馈巡视意见。县委巡察办对照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提出的5个方面21个问题及意见建议,逐项细化分解为31项整改措施。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要求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牢牢把握此次巡视整改有利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7个,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二)配合做好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和巡察指导督导工作。8月,市委组织第二轮提级交叉巡察,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对胡家坨镇、县行政审批局、县法院3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过程中巡察办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组织保障工作。同时,市委巡察机构通过调研了解、跟踪督促、指导规范等方式对乐亭县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巡察办按照指导督导组相关要求以及指导督导建议书,全面认真履职尽责,参照市委巡察制度模板,进一步修订制度模板汇编,共收录制度模板55篇。

【注重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效果】 (一)开展中期调研座谈,助力提升巡察质效。在第九轮巡察中期,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带队,到巡察的镇、村开展中期督导调研,通过听取巡察组情况汇报、与镇党委有关人员座谈、与村“两委”班子和群众代表亲切交谈,详细了解村级巡察情况,并就如何做好村级巡察工作征求意见。调研活动将发现的问题、督导一线工作、宣传有关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机结合,压实巡察工作责任,促进巡察工作精细化,提高巡察“全覆盖”工作质量。这一做法在市委巡察工作动态中发表。(二)创新村级巡察方式方法,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部署要求,中共乐亭县委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力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在第九轮、第十轮巡察中,从镇乡抽调多名熟悉农村工作人员组建多个巡察小组,对28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把听、谈、访、查4个关键环节,即听取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村级政治生态;开展座谈交流,了解村级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及低保和贫困户评定方面等问题;进行走访调研,印发《巡察组来了》宣传单,借群众慧眼发现重要问题线索,全面、准确、翔实掌握第一手资料;查阅档案资料,将问题找准、摸清、挖深、挖透,确保应巡尽巡、不留死角。村级巡察聚焦群众难点焦点痛点,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问题,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3月下发《中共乐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巡察机构与县纪检、组织、审计、财政、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调联动。巡察前提供情况,确保巡察组带着问题“巡”、带着线索“察”;巡察中密切配合,确保巡察期间相关问题及时了解、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巡察后成果共享,确保巡察工作发挥出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四)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一是巡察办组织协调,及时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抄送巡察情况报告、反馈意见等材料,了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结果;同时从第九轮开始要求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县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二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制定、实施和完成情况全程负责监督。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和《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流程》。从巡察前、巡察期间、巡察结束后三个环节明确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中的工作职责和履职办法,形成监督合力,做到同题共答。县委组织部重点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反馈涉及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以及干部履职担当等方面问题和线索的整改落实,建立整改督导台账,将巡察整改成效作为班子考评、干部考评、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