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紧密结合全县重点工作任务,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努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气代煤”二期工程、“三个重点镇”污水设施建设、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小区物业管理等各项工作,全力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民心工程工作】 一是农村“气代煤”二期工程。年内,“气代煤”工程共涉及汀流河、姜各庄、马头营、新寨、古河、汤家河6个镇乡64448户农户,及2019年各镇乡新增28144户农户,共计92592户,工程全部完工,实现通气点火。二是城南供水厂项目。投资1.35亿元,完成县城南供水厂项目,项目占地100亩,总建筑面积2770.85平方米,日供水能力5.5万吨,2月5日正式投入使用。三是老旧管网改造。市达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任务11公里,完成17公里,超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6月底完工,完成0.55公里改造任务。四是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投资3000万元,完成宏光社区和瑞祥社区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552户,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五是“三个重点镇”污水设施建设。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文件要求,完成汀流河镇、姜各庄镇、闫各庄镇3个国家级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

【建筑施工质量及安全监管工作】 截至年底,新受监工程32项,建筑面积81.86万平方米;城区共有在建工程85项,建筑面积为113.04万平方米。出动执法人员248人次、车辆80余车次,检查建筑施工现场46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93项。对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责令有关项目部整改,由项目经理和监理负责人监督落实,真正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为加大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力度,该局坚持从严执法,从重处罚,处罚施工企业6家,共计罚款8.6万元,其中:安全生产方面处罚2家,罚款6000元;扬尘治理方面处罚4家,罚款8万元。监管建筑工地年内未发生重伤、死亡等质量安全生产事故。(https://www.daowen.com)

【扬尘治理及“六个百分百”工作】 始终保持扬尘治理工作高压态势,落实好省、市、县各项扬尘防治工作要求,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做好日常监管和节假日、开复工等特殊时期巡察工作,确保各施工现场达到《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和市住建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项强化措施”要求,做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监管,年内监督公开招标33项,中标金额总计193356.97万元。二是加强房地产监管,规范销售和经营行为。加强商品房合同备案监管,年内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1277份,签约面积17.2万平方米;办理存量房合同备案1676份,签约面积18万平方米;办理法院查封37份。加强房地产中介监管,年内中介合同备案18份,下发整改通知单1份。三是开展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工作。该局作为工作牵头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指导各镇乡(街道)、园区开展违规违建项目排查工作,最终确定合法项目2496个、违法项目14个。按照《乐亭县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工作步骤要求,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全部完成整改。对1995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0日期间,国有土地上在建和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大起底大摸排,共涉及60个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457万平方米。不存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办证难”“入住(回迁)难”“征收(拆迁)难”“烂尾楼”、未按规划建设和移交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设施、违法违规等问题。四是解决老旧小区未办证问题。作为项目主体单位,组织曙光、宏光社区材料申报、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等工作,得到社区群众一致好评和认可。

【物业管理工作】 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小区社区治理工作,出台《乐亭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乐亭县物业管理办法》并下发试行,逐步完善物业服务评价机制;出台《乐亭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推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并下发执行,建立承接查验机制;出台《乐亭县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出台并下发执行《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用管理;完善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不断加强物业服务信用监管。结合文明城创建工作,该局通过召开培训会、协调会,发放宣传材料、深入物业管理小区督导检查等形式,积极配合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物业服务水平有新提升,通过有效处理物业各类投诉,最大化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物业纠纷和业主有效投诉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