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心工作部署,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为准绳,以机构编制“改革、管理、创新”为重点,紧扣全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完成全县深化镇乡和街道改革任务,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统筹配备和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全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镇乡和街道机构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省市和《唐山市乐亭县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要求,按时完成14个镇乡(街道)各项改革工作,重新印发“三定”规定,核定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同时对各镇乡和街道工作机构挂牌严格规范,涉及旧机构牌子、职责制度全部撤换,旧印章全部封存,启用新印章,严格按照新“三定”规定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截至年底,全县14个镇乡(街道)严格按照机构限额设置工作机构114个,各工作机构挂牌规范,比改革前减少5个,压减4%;通过收回县直部门空编减上补下、镇乡和街道之间统筹调剂和编制随事权同步下放,向镇乡和街道下沉事业编制47名,平均每个镇乡和街道行政事业编制总量达到75名,比改革前平均增加编制3名;工作机构核定领导职数数额比改革前减少9名。为加强基层人员力量,确保基层机构正常运转,迅速落实镇乡和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实名制,在空编内科学做好招聘计划申报工作,以满足改革对镇乡、街道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年内,为镇乡和街道申报招录(招聘)计划共计63人,其中:选调生10人、公务员44人、“三支一扶”2人、大学生村官7人。
【着眼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做好镇乡和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一)强化党的领导,形成党领导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大党建”统领各类机构组织架构,所有镇乡、街道统一组建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健全发挥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全面领导工作制度,以“大党建”统领各类机构有序运转,统筹协调镇乡和街道内外、条块等各类资源,推动实现基层各类机构资源共享、协调运转。“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做法被央视新闻报道并配发评论。(二)积极推进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多网合一”。依托镇乡和街道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等资源,积极推进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年内,县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平台与14个镇乡(街道)终端完成对接,实现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同时加强信息综治建设,推进智慧政法工作。通过可视电话系统与市委政法委和各镇乡(街道)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互通信息。全县14个镇乡(街道)488个行政村(社区)覆盖式划分基础网格649个,按照“一格一员”配齐兼职网格员,网格员信息全部录入综治信息系统。全县各镇乡(街道)依托“9+X”综治信息系统,利用PC终端和手机APP对实有人口、特殊人群、矛盾纠纷等基础信息全面动态采集、整理完善和及时录入推送。按上级要求完成网格员信息100%,手机APP开通684个,网格覆盖率105.4%。(三)强化放权赋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审批服务执法体系。根据省指导清单和市《关于推进落实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该办年内分两批赋予镇乡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81项、公共服务事项34项、行政处罚事项87项,为保障各类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分别印发《乐亭县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乐亭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和《行政法规汇编》等。行政审批执法服务事项共培训8次,累计399人次。有136人通过综合执法考试,领取执法证件。14个镇乡(街道)陆续开展行政审批、执法服务工作,同时积极督促协调县直各相关部门做好业务跟踪指导工作,为实现独立审批工作,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全力做好乡镇和街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县委深化镇乡和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按照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等通知精神,围绕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优化机构编制及人员配备等六个方面,指导全县14个镇乡(街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精干力量多次深入镇乡和街道,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提升完善改革整体水平。年内,全县镇乡和街道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取得成效,各类档案资料归集完整,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六位一体”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高效运行,机构编制及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审批服务体系运行基本到位,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趋于成形,持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全国百强美丽乐亭提供坚实基层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剩余行政许可事项向行政审批局划转工作】 根据省印发《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2019〕5)和市印发《关于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职能的实施方案》(唐职转办字〔2019〕40)通知要求,县委编办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畜牧局、卫健局等8个部门涉及的25项行政审批必划事项及从业人员现状摸底调查,结合县行政审批局承接能力,经与县直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25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后,由县行政审批局委托给原单位继续行使审批职能,并于6月30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三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乐政发〔2020〕4号),完成剩余行政许可事项向县行政审批局划转工作。(https://www.daowen.com)
【建立健全清单制度和职责准入制度,稳步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根据《乐亭县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镇乡和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在4月底镇乡和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县镇乡(街道)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公示公开。同时为推动县、镇乡(街道)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合一”,以县政府各级部门“三定”规定为基础,制定印发《乐亭县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推进方案》,细化部门权责,全面推进权责事项清单调整编制工作。以职责清单、权责清单等为依据,制定印发《乐亭县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乐编〔2020〕10号),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严格程序,依规准入,对经审核准入的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措施,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提高镇乡和街道承接能力,与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相互衔接,实行职责动态管理。
【积极参与做好编委会议筹备和相关机构事宜调整工作】 (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筹备编委会议。年内,共筹备县委编委会议3次,研究议定2017年临时调增编制部门(单位)机构改革后收回编制问题、全县教育系统编制情况等议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并对全县学习贯彻工作安排部署。(二)贯彻上级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从严规范机构设置。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实际工作需要,该办先后制定印发《关于乐亭县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的批复》《关于调整政协乐亭县委员会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的批复》等15份文件,完成相关单位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等工作。
【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率】 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切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按照市委编委印发《关于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印发《中共乐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乐编〔2020〕1号),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程序和原则问题。
【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注重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强化事业单位信用约束。继续开展机关群团赋码发证工作和登记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继续优化和规范日常登记管理服务。全年完成年度报告事业单位211家、公示单位211家、注销登记事业单位11家、变更登记事业单位69家,完成126家事业单位证书到期换证工作。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该办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开展1次,党课教育每季度开展1次,按照县委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党建信息报送和台账资料收集整理等常规工作。(二)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安排1次专题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三)认真贯彻落实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相关制度要求,保证全年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