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2020年,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法院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素质建设暨信息化建设提速年”活动,扣紧“五心”(叩问初心,再找问题狠抓作风;树立信心,再强素质狠抓提升;端正良心,强化质效狠抓公信;坚定决心,整风整改狠抓队伍;顺应民心,优化服务狠抓宣传),争第一创唯一,让法治、诚信、奋斗成为一种信仰和生活方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在刑事审判领域,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在民事审判领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定分止争,促进和谐;在行政审判领域,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维护涉诉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57件(含旧存148件),审结3887件,结案率93.50%。法官人均办案128.57件,最多办案287件;新收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6.29%,当庭宣判率15.45%;调解撤诉率56.61%,居全市基层法院第四位。服判息诉率87.22%,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三位;上诉后发回重审率0.52%,改判率1.41%,正向排名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位;简易程序适用率86.10%,普通程序人民陪审员参审率95.68%;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14件。
【着力加强党的绝对领导】 充分发挥大钊故乡独特红色资源优势,打造模范机关和特色党建品牌,抓党建、强队伍、优作风、促审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县“双创一争”工作(创建模范机关、创建红旗党支部、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观摩交流推进会在该院召开。“大钊故乡党旗红、司法为民耀天平”党建品牌,作为全市法院系统首选案例,被市中院、省高院推报最高法院参评竞选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着力淬炼过硬队伍素质】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强基固本。实施“七个一”工程和“六项举措”,持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举办法官案件评讲、法官助理模拟庭审、书记员技能速录等分类集训共计24场次,提升司法能力,促进人岗相适。培树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金牌干警”并荣获全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1名干警被评为市“脱贫攻坚优秀帮扶责任人”。
【着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坚持审判方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信息化。高标准完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在全市法院率先投用全流程信息化办公办案系统;完成疫情期间全市法院首例网上庭审、网上质证;全年网上开庭367件,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办理网上立案3826件、网上缴费1753件、网上送达10621件、网上质证307件,均处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相关做法被唐山电视台、省高院“一站式建设”专刊、最高法院公众号、人民网(海外版)、长城网等报道。
【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重拳出击、标本兼治。依法公开审判项某员等涉黑及张某等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各1件,共判处罪犯35人,五年以上重刑率42.86%;审判“九类重点打击罪名”案件34件,判处57名被告人。刑事案件全年判处被告人327人。其中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系全市疫情期间审理的第一起同类案件。在全市法院第一例采用对涉黑案件患病主犯同步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并第一家引入公证机构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全程同步公证。深化“六清”(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材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清源)工作,执行清缴黑财2800余万元。推进“六建”工作,向有关部门发放“三书一函”20件,接收办理“三书一函”3件;开展战果普法宣传7场次,发放典型案例宣传通告1600余份;依法训诫闹访滋事案外人2名。树立“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公平正义不惧暴力”严正导向,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安全感。
【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百姓看得见、司法惠民更直观。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8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聚焦服务“三创四建”、落实“六稳”“六保”“帮企业办实事”、学习宣传民法典、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重点工作均取得突出成绩;开展“六结合”专项巡回审判17场次,居全市法院第一位,旁听群众1000余人次,发放民法典读本及宣传材料2000余份,将每一场庭审作为一堂法治课,每一份判决作为一份法制宣传单,以案释法引导百姓“明法于心,守法于行”,该做法被《唐山劳动日报》刊载。(https://www.daowen.com)
【着力彰显抗击疫情司法担当】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热血铸盾护佑安宁,疫情防控与司法审判并重并行,全院干警下沉包联社区执勤坚守、志愿服务,并捐助2万余元款项、物资;及时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严明司法导向;快速审判乐亭县首起涉疫情买卖口罩诈骗犯罪案件;研究制定《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司法意见》,从助企、联企、惠企、涉企、利企、便企、暖企、护企八方面,发挥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司法服务企业发展职能,助力复工复产。相关做法被《人民法院报》以《乐亭:大钊精神在抗疫中升华》为题整版报道,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着力优化服务大局司法保障】 坚持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服务社区治理,组织召开物业纠纷调研座谈会3次,开展物业费纠纷专项审判集中行动,审理物业纠纷100件,树立“平等保护、双向规范”治理导向,促进物业服务市场良性发展;服务诚信社会建设,开展虚假恶意诉讼专项整治,清查虚假恶意诉讼案件3起,疑似虚假恶意诉讼案件9起;在县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设立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平台,全年共发布12期,曝光120名失信被执行人;服务依法行政,府院联动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中心),出台《乐亭县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非诉行政执行中全面推进“裁执分离”,县有关部门申请执行的2个涉及非法建设案件,依法裁定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执行;服务脱贫攻坚收官,包联的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
【着力拓展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源治理,全面发挥司法推动作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合力打造“人民调解/支付令/公证/仲裁+司法”有机衔接的“三治融合”(自治、德治、法治)多元解纷体系,全年运用非诉讼方式解纷共计488件,同比增长49.69%,继续保持全市法院领先水平;在全市法院首发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3件,多元方式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县法院《走好三步棋,助力妇女维权》相关做法,被中央政法委长安评论公众号刊发。
【着力强化司法公开司法公信】 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树公信,弘扬司法正能量,传递法治好声音,全年网络庭审直播958件,录播549件,点播816782次,文书上网率、庭审直播推送率、直播案件点击率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在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阳光·睽视”监督平台,晾晒全院干警信息;全年举办系列公众开放日9场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共编发信息稿件190余篇,被国家、省市级媒体采用100余篇,信息工作连续四年保持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信息员,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信息员、优秀调研员。
【着力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 坚持关注就是重视、监督就是支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执行《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决定》,及时办理反馈督查件3件;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履职评议2次,并细致研究评议意见,制定改进工作方案;做好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工作,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50余人次;自觉接受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6次,受理检察机关(乐亭检察院、海港检察院)抗诉案件4件,审结3件,办理检察建议20件;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和县纪委监委纪法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着力规范提升警示教育】 坚持刀刃向内,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聚焦市委提级交叉常规巡察和市委政法委政治督查,认真抓好巡察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老问题不塞责、新症结不掩盖,自查自纠问题20余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劳务派遣人员、在编干警各1名分别给予辞退和停职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县纪委移送干警违纪线索1件,配合纪委监委等部门开展调查14人次、落实问责5人次;开展专题剖析12次;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德能配位才堪胜任”导向,按照司法责任制和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实施全员交流轮岗,优化队伍结构,净化司法生态;对26名干部岗位调整,对3名法官依本人申请履行退出员额手续,促进队伍建设和整体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