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局
2020年,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会议及指示精神,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己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3月被市政府评为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4月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突出政治引领,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建立并完善中心党支部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工作模式,形成七个片区党支部,司法员、司法所、司法局“三级”联动服务模式。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防腐拒变能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尽职尽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疫情防控部署】(一)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司法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上级安排,整合力量,完成特殊时期宏光社区卡点防控排查。(二)突出重点,做好特殊人群监管。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无疑似及确诊病例。(三)运营“乐亭普法”头条号,通过网络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政策。(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一)加强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下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各单位督导。对照《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河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整改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督察。(二)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完成乐亭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录,修订《乐亭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乐亭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乐亭县行政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为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纲领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在全县范围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及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开展网上巡查、自查整改、实地督导、集中评审等方式,检查督导各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重新修订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年内组织县直部门70名执法人员参加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三)加强法制保障,推进镇乡(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明确镇乡(街道)执法主体资格,编制完成《乐亭县镇乡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其中下放行政处罚事项78项,委托行政处罚事项9项,共87项。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标识工作。编印《乐亭县镇乡(街道)行政执法制度汇编》《乐亭县乡镇执法人员培训资料》《行政法规汇编》等系列培训材料和《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用于指导镇乡(街道)开展执法工作。全年完成集中培训2期,共计85人次;网络培训2批,共计135人次;专项培训2期,共计59人次。严格综合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年内共组织镇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50人参加培训考试,并全部通过。(四)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一是承办因政府各部门、镇乡(街道)政府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年内,接待复议咨询46人次,电话咨询28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2起。二是协调办理和监督行政诉讼工作。年内,共指导协调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4起,其中独立承办行政诉讼案件4起。(五)完成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汇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和审议《中共乐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对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确保依法治县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及时向依法治市办报送信息64期。(https://www.daowen.com)
【拓展普法路径,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普法。利用新媒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疫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知识,发布依法联防联控措施成效,今日头条“乐亭普法”新媒体宣传经验被省司法厅“河北普法”头条号报道推广。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香港国安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参与起草全县《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的实施意见》,印发《在全县各镇乡(街道)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的实施方案》。全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宣传25次,指导和参与全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社区、村乡等自行宣传活动120余次。(二)开展重点人群普法。制定、落实《2020年度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开展系统性学法,与县直机关工委共同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收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深入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在全县重点打造5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联合县教育局、公安局、检察院等在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闫各庄初级中学开展3场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在高平中学建设100平方米高规格“青少年法治文化墙”,为全县中小学生发放各类法律读物4000余本。组织普法讲师团到县城工业聚集区开展“优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普法授课法律服务活动。(三)加强乡村、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完成对全县第一至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统计调查和注销、命名工作,在全县推进各社区建设普法工作室,制作社区大型法治宣传橱窗,开展《民法典》和“扫黑除恶”内容宣传。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古河乡石桥头村村级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长廊50米。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乐亭镇韩坨村拍摄宣传纪录片,将韩坨村接入全国普法系统平台电子地图,推广乐亭县乡村治理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四)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迎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在全县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8家,对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完善本部门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执法工作人员普法责任制度、组织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合格证考试情况、单位工作环境法治氛围创建、职能相关节点社会宣传成效等各个方面检查指导,下发对受检单位意见和建议提示卡,指导受检单位及时查缺补漏。做好“七五”普法司法行政工作汇报纪录片拍摄,做好“七五”普法档案整理等工作迎接上级检查验收。(五)开展新媒体普法和法治文艺创作工作。注重抓好新媒体专项专题普法,累计在头条“乐亭普法”上发布922条普法法治宣传类信息。创作本地特色法治文艺节目乐亭大鼓《普法新曲万民颂》,参与省市优秀法治文艺节目评选,并制成光盘下发全县普法志愿者团体推广表演。(六)组织形式多样的“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宪法走进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宪法意识。
【筑牢基层防线,不断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在全县共设立517个调委会,其中镇乡(街道)调委会14个,村(社区)调委会48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5个。工作实践中,学习创新“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基层“五项攻坚”行动。(一)进一步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和办公条件,优化设施设备和办公环境。(二)以热点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和着眼点,在原专业、行业调委会基础上查缺补漏,新建3家专业、行业调委会。(三)深入推进速调、公调对接机制,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发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作用,努力开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新局面、取得新成效。(四)进一步学习创新“枫桥经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调解服务的新需求,继续打造品牌调解室14家,充分发挥特色品牌调解室示范引领作用。(五)多措并举,提升人民调解案件数量和质量,将人民调解案件数量纳入考核。年内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82件,调解成功3000件,调解成功率97%以上。
【创新社会治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对社区矫正人员依法监管。自开展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50名,解除矫正人员889名。现纳入监管社区矫正对象161人,其中,暂与监外执行4名、假释1名、缓刑156名。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法》宣传,让广大群众熟知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法》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持续加强对矫正人员监管,严格日常管理,落实周汇报、月报到、学习教育以及外出请销假等各项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很多积极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争做志愿者的先进典型,保证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教育质量,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15%。(二)着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年内共接收回归人员79人。建设安置帮教基地2个。一是加强工作衔接和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释解人员思想动态,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防止重新犯罪发生。二是全面运营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建立健全衔接、管控长效机制,做到人员清、数据准、去向明。(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局矫正科,并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制度,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保障。
【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发挥显著。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秉承“互联网+法律”和“人工智能+法律”理念,率先引进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市首台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普法大屏机落户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智能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到位,积极服务县中心工作及民生工作。畅通重大项目建设中涉及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农民工工资等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完善1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武装部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冀东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站,年内全县共建成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县法院、看守所2个法援工作站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制度,使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实效,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适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重点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年内,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解答咨询465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及调解案件33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57件,民事案件273件,无投诉案件发生,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扎实开展法律服务所和律师监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大律师队伍监管力度。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全县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进行2次随机抽查和2次内部联合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网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巡查,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县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律师事务所自查整改及律师队伍清理整顿活动。通过自查自纠、调查核实、依法处理、总结完善四个步骤,对专职律师违规兼职、长期“失联”等问题集中清理整顿,清理不符合执业条件律师1名。1名律师被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唐山市律师行业2019—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二是积极引导律师服务全县中心工作。1.引导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5件,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现场监督。2.引导律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法律咨询岗,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为企业提供线上方便快捷法律服务,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协助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并做好依法依规复工复产、防范各类法律风险等工作。3.扎实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对全县14个镇乡(街道)48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适时调整,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前往胡家坨镇大黑坨村、木四村,乐亭镇韩坨村等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三)加大《公证法》宣传,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年内,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461件,办证量较上年增加845件,增长率137%。一是服务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县生态环境深度治理、城区改造及拆违拆迁工作提供公证服务,切实发挥公证服务经济建设、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二是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拓展金融赋强业务,与多家商业银行合作开展金融借款合同、贷款抵押合同等赋予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公证业务,拓展司法辅助公证业务,配合执行活动,配合县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活动,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服务县域及海港开发区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