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人民生活

十一、人口和人民 生活

全县常住人口为38.92万人。全县共有家庭户15.31万户,集体户0.3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5.29万人,集体户人口为3.63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0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92万人,占51.17%;女性人口为19.00万人,占48.8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为女性的比例)为104.80。(https://www.daowen.com)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16万人,占10.70%;15—59岁人口为22.62万人,占58.12%;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14万人,占31.1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4万人,占22.72%。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43万人,占44.7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49万人,占55.21%。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116元,比上年增长4.5%;人均消费支出21949元,比上年下降1.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3.4%;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95元,增长7.1%;人均消费支出12881元,比上年增长2.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6.9%;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9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