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职责
(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二)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火灾情况、火灾隐患分布,研究具体对策、措施。
(三)明确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适时组织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
(四)确定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
(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配备并及时更新必要的消防装备和器材,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整合现有宣传教育资源,建立消防安全宣传体验培训场所,开展经常性、体验式宣传教育。
(七)完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