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