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管理
1.微型消防站站长是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具体执行者,
应加强教育学习组织,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正规有序。
2.微型消防站应主动掌握建筑改造施工、消防设施变动等涉
及灭火救援有关情况,及时报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3.单位应制定完善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训练、保障制度。
4.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有关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针对本单位火灾特点的初起火灾扑救训练、培训或演练。
5.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运行经费、队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单位负责。多个单位共用消控室合建微型消防站,要互相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6.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及时报当地消防救援大队,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编号,登记相关信息。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有调整的,应及时报主管当地消防救援大队。
7.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加强档案资料建设,有关建设情况、活动记录应及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