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均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