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原则

一、建设原则

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以下简称“社区微型消防站”)依托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合理划定最小灭火单元,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采取自建、合建、统建等方式建设,达到“3分钟到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