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档案(一)

扶贫档案(一)

1945年,“消除贫困”条款,被庄严地写进《联合国宪章》。

1992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10月17日为“国际消除贫困日”。

人类消除贫困的强烈愿望与决心,已经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但是,1997年,联合国《人文发展报告》仍然无奈地宣称:全球贫困国家已经从29个增加到了48个;贫困人口每年以1000万的速度不断增加,已经从10亿增加到了13亿!

然而,在世界贫困状况不断恶化、贫困人数持续上升的国际背景下,中国的扶贫成就,却举世瞩目。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和人民就始终与贫困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人民公社时期,我国虽然在救济、卫生、医疗、保健教育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展,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农村绝对贫困现象十分普遍,不少群众难以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一些省区的乡镇政府,甚至为被迫外出乞讨的村民出具“贫困属实,请予支援”的介绍信

我国197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农村贫困人口超过2.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0.7%。

这一时期的贫困人口,并没有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被社会和政府特殊关注和关照。1978年实施的农村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热情,对缓解农村贫困状况,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据有关资料记载,1978—1985年,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2.5亿下降到1.25亿。这一时期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平均每年减少1786万,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了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