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是否可以拒绝执行?

14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是否可以拒绝执行?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可知,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公务员可以提出意见,但是不得拒绝执行。(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