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降级、撤职处分是否意味着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和原职级?

16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是否意味着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和原职级?

降级指降低级别;撤职指撤销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纪律制裁方式。受撤职处分的同时应当降低级别。降级和撤职是公务员的两种不同的处分方式。公务员在受降级或撤职的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而且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公务员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例如,某一副省级干部因公款消费被降为正局级。若在降级的24个月期间,其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又恢复到副省级。解除处分只意味着原处分不再影响其晋升。(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