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诉?

29 公务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诉?

情境再现

孙某某于1986年调入鹤岗市松鹤公园工作。1989年,孙某某先后调入鹤岗市向阳区城建局、鹤岗市向阳区经委、鹤岗市东山区人民医院会计。1998年,孙某某调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工作,直至2015年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通知孙某某办理退休手续时,孙某某才得知其为工人编制而不是公务员编制。孙某某在向多部门反映未果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1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恢复孙某某的录用公务员编制,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万元。在该案中,人民法院驳回了孙某某的起诉,理由是录用公务员的人事处理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权限范围。对于该问题,孙某某应当向原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或者直接申诉。

法律分析(https://www.daowen.com)

《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公务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核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了公务员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诉,公务员可以选择先复核再申诉,也可选择直接提出申诉。此外,公务员在提出申诉的过程中,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