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24 什么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土地管理活动;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四百一十条规定,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60%的;(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4)非法低价出让林地合计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60%的;(5)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0万元以上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