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罪侵犯的客体是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该罪的,从重处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