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