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
宁夏研究生教育近五年的发展目标是:通过五年的努力,坚持立德树人,坚守意识形态和学术道德底线,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服务机制,合理布局、动态调控,充分激发各学位点的培养主体意识,完善权责一体的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在建设一流导师队伍、拓展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持续优化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和国际化水平、建构“三全育人”高效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2025年,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增至10个以上,在学研究生规模达到6000人,其中,博士生超过600人,具有国际化经历的研究生占比超过10%。坚定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建设与发展方向,充分运用比较视野、历史与实践相融合的方法,分析、把握和运用新时期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面向“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需求,紧扣以“三全育人”为核心的立德树人育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深入推进开放合作,主动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积极探索规模和教育质量并重的转型发展新机制。
以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导师队伍的第一标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导师的首要职责,建设科学规范的导师培训体系,修订完善导师选聘和招生资格认定办法,由学科评议组认定代表性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以政治素质、科研水平、培养质量等要素作为导师选聘和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优化导学关系,引导研究生坚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进一步完善“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学位点和导师组作用,优化生源结构,扩展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规模;以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重点,突出个性化培养特色;鼓励支持科研资源向育人资源高效转化,完善“双师型”联合培养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基地;强化多元评价的质量自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课程思政成效,着力培养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创新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健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运行机制,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建构特色鲜明的学术生态与校园文化环境,锻造新时代研究生完整人格和优秀品质;改革研究生培养费用的分担机制,完善多元化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面达到基本学制内在校生的90%以上,鼓励、支持研究生群体积极开展科学探索、创新实践、文化传承和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
全面从严加强管理,严抓培养质量保证。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压实培养单位主体责任。培养单位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的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落实落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补齐补强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加快建立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机制。遵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律,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按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细化并执行与本单位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权质量标准。制定各类各层次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到培养环节设计合理,学制、学分和学术要求切实可行,完善质量控制和保证制度,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组织,提高尽责担当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培养单位要进一步细分压实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权责,杜绝学位“注水”。加快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教学督导和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教学评价机制,对研究生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建立严格评审机制,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合理制订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破除“唯论文”倾向。建立区内相同或相近学科和专业领域研究生协同培养机制,相互比照,相互激励,共同进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教育厅、各培养单位要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