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宁夏学位委员会运行的环境
宁夏学位委员会要形成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作为一个系统,需要理顺宁夏学位委员会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营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具体而言,一是要协调好与本地区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关系,二是要建立与本地区有关部门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
(一)协调好与本地区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关系
宁夏学位委员会作为地方学位教育的管理部门,其管理的对象是所属地区各高校,能否建立与本地区各学位授予单位良好的工作关系,直接关系到其功能作用的发挥。建立与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的关系,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地方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教育和谐发展为出发点,统筹考虑各学位授予单位发展的需求,促进各学位授予单位的事业发展。具体而言,一是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地方对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的经费投入,为本地区学位教育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学位授予单位的宏观指导,加强制度建设与宏观监控,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大学位授予单位的自主办学权。
(二)建立与本地区有关部门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
宁夏学位委员会要加强与本地区有关部门的协作,为宁夏学位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宁夏学位委员会要加强与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的关系,争取加大对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在重大建设项目及配套资金的投入。国家为加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重点建设了一批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但建设资金有限,需要地方政府给予支持。我国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上海市、广东省等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这两大工程的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配套,而其他地区支持力度不足或没有支持。因此,宁夏学位委员会要加强与地方改革委员会与财政厅的联系,能够对一些重大工程在建设资金上给予支持。二是宁夏学位委员会要加强与科技厅、人事厅等部门的联系,为本地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环境。本地区科技厅要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投入力度,为高校教师和少数优秀学生特别是博士生提供开展创新性研究的机会,鼓励并支持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通过加大科研项目支持力度,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提升所在地区高校整体科研实力,为本地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创新性人才培养服务。要加强与地方人事厅的联系,通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