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研究生培养约束机制

一、完善研究生培养约束机制

在研究生导师约束机制完善上,一是要严把承担有重要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条件关,因为合适的课题、充足的科研经费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培养质量的必要条件。二是要启动副教授申请“博导”工作要稳妥、严格。我国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上还有瑕疵、博导遴选工作把关不严的宏观背景下,启动副教授申请“博导”工作只能作为个别特殊情况进行特殊处理,不宜放开。三是要淡化“博导”概念,将现行的“博导”遴选制改为年度申请和审定制。由有能力和高水平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向学校提出申请,按学校制订相应的条件,经学校审定后确定本年度或下一年度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名单。另外,要实施研究生培养淘汰制度。研究生淘汰制度要建立全过程的淘汰机制,形成从研究生招生复试开始,到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工作阶段的全过程淘汰机制,另外,要解决好淘汰学生的去向问题,比如研究生淘汰后可以继续缴费试读、转换专业、推荐就业等,有利于减轻淘汰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