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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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2021年,桐庐县根据《关于同意桐庐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复函》(浙政办函〔2021〕36号)精神,开展全省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1月13日,设立桐庐县政府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实现投诉执法统一受理、执法监管力量统一调度。10月20日,印发《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桐庐县城市管理局(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设置为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桐庐县城市管理局牌子;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根据杭州市委编委《关于上城等6个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牌子的批复》(杭编〔2021〕74号)精神,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牌子。11月30日,杭州市政府批复同意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项清单,12月1日,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图15 2021年9月17日,杭州市区县(市)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桐庐县召开

【体制机制改革】2021年12月,桐庐县开发区管理机构性质调整为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将富春山健康城管委会和富春未来城市发展中心统一纳入开发区管理,重新制定开发区“三定”规定,明确开发区除履行产业规划、项目招引、经济考核、开发建设、财政收入、金融保障与安全生产职能外,其余工作事项均由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并在开发区管委会下设企业服务中心(副科级)。

【机构编制管理】2021年,桐庐县根据《关于创新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编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按现有学生数标准重新核定教师编制规模。核定教育系统用编150名、华师大附属学校报备员额50名。加强卫生事业保障力度,单设中医科,开展县三院设立前期调研,核定卫生系统用编136名。在县委改革办设立督查事务中心,核增事业编制2名。调剂增加国企员额保障富春未来城建设力量。设立县社会建设委员会,与县发改局合署办公,核增副主任1名,新设社会建设科,核增事业编制3名。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市县扶贫机构调整和乡村振兴机构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浙编办字〔2021〕190号)精神,在桐庐县农业农村局增挂桐庐县乡村振兴局牌子。根据杭州市委编委《关于上城等区县(市)文物管理机构设置的批复》(杭编〔2021〕54号)精神,在桐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加挂桐庐县文物局牌子。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21年,桐庐县完成318家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续费;新设立事业单位6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92家、注销事业单位7家;应参加2020年度报告书公开的事业单位242家,完成事业单位审核242家,合格率100%。

(郑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