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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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21年,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县检察院)细化完善量刑建议说明书,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72人,采纳率99.58%。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审结提请批捕案件313件474人,审结移送起诉案件529件763人。会同侦查机关制定不捕不诉标准,依法不批捕205人、不起诉154人。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人数660人。是年,县检察院获评“桐庐县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桐心护未”项目被评为桐庐县“民呼我为”优秀实事项目,7起案件入选全市精品案例,4个课题获省级以上课题立项,15篇检察实务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及获奖。第五检察部获评“2021年杭州市美丽建设突出贡献集体”称号,第二党支部获杭州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及“桐庐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3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荣誉。

【法律监督】2021年,县检察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及刑事执行监督,是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纠正漏诉5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案件3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等案件46件。加强巡回检察,及时介入监督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问题;分水检察室开展实时线上巡查180余次,堵住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越界等管理漏洞。强化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依法起诉何某和何某某挪用资金案、徐某某受贿案;依法办理省监委指定桐庐县监委调查的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某某受贿案。根据市检察院交办,依法对杭州市萧山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某某受贿案提起公诉,查处县域外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

图78 检察官为村民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

【民事检察】2021年,县检察院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35件。持续深挖“套路贷”、劳资纠纷、车牌拍卖等案件中的虚假诉讼线索,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落实市检察院专项监督活动部署,就法院执行文书公开未删除公民身份证号码等情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规范执行。依托数字赋能延展监督触角,以点及面,高效办理一批执行完毕案件已查封财产未及时解封案件。

【行政检察】2021年,县检察院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0余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6件。依法办理桐庐英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应邀参与化解杭州华荣燃气有限公司与县规资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纠纷,支持解除合同诉求。开展村级组织涉公益类违法构筑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案涉职能部门进行公开听证,解决公墓、卫生室等公建设施问题,通过补办手续推动实现合法化。

【公益诉讼】2021年,县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实现法定办案领域全覆盖。守护新合乡浙东人民解放军金萧支队遗址群,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依法履职,召开联席会议,商讨保护方案。守护国有财产,督促解除中青未来健康科技产业公司土地出让合同,涉及金额2亿余元、土地面积12.67公顷;在全省率先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督促收回欠缴税款及滞纳金190余万元,相关做法成为全省办案指引,并在全市“数智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联合开展“转供电”专项监督,督促全县67家涉案企业退缴多收电费50余万元。守护特殊群体利益,针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无障碍浏览不符合国家一级标准、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对低保家庭成员个人信息去标识化处理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整改落实。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涉渔涉海等重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整治乱堆渣土、消防从业资格证书造假、三无船舶等行业乱象。

【未成年人检察】2021年,县检察院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严格落实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置。拓展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发出“监护督促令”1份,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2件,支持起诉抚养费纠纷案1件;联动排查涉未公益诉讼线索,针对校园周边食品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守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县域治理】2021年,县检察院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妥善处置来信来访91件次。审结移送起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暴力侵犯公民人身安全等犯罪225人,适时介入县公安局侦破的“1994·5·28”故意杀人案及G320国道迎春南路口“2021·6·1”重大交通事故案。审结移送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犯罪306人。审结移送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黄赌毒等犯罪人员129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撰写的法律监督年度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扫黑除恶】2021年,县检察院提前介入省扫黑办督办的“2·04专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以来杭州地区第一起涉黑案件,依法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6人,立案监督3人,派员同步跟进后续侦查工作,指引调查取证方向,深挖并移送相关线索20余条。持续做好“8·14”专案后续收尾工作,派人员参加庭前会议及庭审,主犯朱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8年;对后续立案监督和追诉的同案人员,依法做好审查批捕及审查起诉工作。

【非公企业服务保障】2021年,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宽严相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对3名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对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主或管理人员做出不起诉决定。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活动,针对1起涉嫌挪用资金案存在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形,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严防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针对富春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苏泊尔公司商标被侵权案,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召开县域电商企业代表座谈会,开展专题法律服务。

【社会监督】2021年,县检察院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常态化联络,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教育整顿开门纳谏座谈等活动,开展检察听证5次。强化律师权益保障,依法向辩护律师提供电子卷宗查阅服务,公开法律文书461份。持续做优“两微一端”,全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00余条。

【检察队伍建设】2021年,县检察院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部署,创新打造微学习、微专栏、微党课、微心愿“四微”学习教育模式。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组织查处,推动立行立改。统筹推进教育整顿警示教育与日常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加大对干警的履职保护,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施办法,通过专题填报培训、寄送倡议“家书”、定制彩铃动画,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全年累计填报45条,助推司法办案零违纪。持续开展“桐检四季”大比武活动,出台“导师帮带制”实施办法,创新推出调研“运动会”,选树桐检英模,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业务竞赛,在比学赶超、实战实训中提升专业素能。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五进五讲”实践活动。4名干警在全市业务条线竞赛中获佳绩,1名干警援藏。

【智慧检务建设】2021年,县检察院全面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工作,受理单轨制案件892件,100%实现电子卷宗线上流转。全面应用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浙江检察”App、“非羁码”等数智赋能产品,持续完善“一体化”办案指挥中心,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落地见效。研发“桐心护未”集成式服务平台,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一体化综合保护大格局,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滕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