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概况】2021年,县委巡察机构组织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十七、十八轮巡察,共对2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和县财政局党委、4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回头看”,配合市委巡察办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33个,移交问题线索24条,共挽回经济损失1823.2万元。
【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桐庐县制定出台《县领导督办巡察整改工作试行办法》,由县领导对其分管(联系)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全年,县领导共对16名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及巡察整改清单等“一台账两清单”,逐条逐项对照清零,开展“清单式”整改。严格落实整改“一周一报”制度,对超期未整改到位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每周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县委巡察办。开展巡察发现问题“清零行动”,全面起底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梳理汇总未整改到位、未销号问题36个,要求责任单位重新研究整改方案和整改举措,制定新的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举措,倒排完成时限,进行整改。至年底,前十七轮巡察反馈的3389个问题整改到位3385个。常态化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访检查,联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账册、实地走访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于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县委巡察办及时移交县纪委县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协作配合工作】2021年,县委巡察机构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财政、信访等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巡察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专项检查,审计部门带项目联合进驻,形成监督合力。成立桐庐县上下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桐庐县落实杭州市级巡察机构上下联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配合市委巡察办对富阳区委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组建专项巡察组对临安区涉粮系统开展交叉巡察。
【巡察队伍建设】2021年,县委巡察机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采取自学加集中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磨剑课堂”“县管干部领学”“师徒结对”等平台集中学习巡察各项业务知识。组织参加省、市委的各项巡察业务培训。制定《县委巡察组考核办法》,按照“一轮一考核、一年一汇总”的方式,对巡察组的巡察绩效进行考核。对综合得分排在前两位的巡察组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颁发流动红旗,考核结果作为巡察组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高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