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人民代表大会·
【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2月23日至26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应出席代表226名,实到216名。会议听取和审查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财政预算工作报告,书面审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相关决议;听取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确定医疗惠民工程、“老有所养”提升工程、交通优化提升工程、停车设施建设工程、放心消费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住房保障工程、天然气供应扩面工程、“幼有所育”提升工程、垃圾分类提升工程(10项)为2021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听取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该次会议议案审查的报告,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财政预决算审查的报告。依法选出桐庐县人民政府县长:丁熠锋;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晓燕;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宋立鹏、陈忠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毛旭红。会议收到195件议案建议,当年,解决135件,解决率70.3%。
【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2021年1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桐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在县城召开。市人大代表郑玉英、邱铿锷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会前,举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的决定,补选唐春所、丁熠锋为桐庐县出席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其代表资格。
2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齐力辞去桐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桐庐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丁熠锋为桐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
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讨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稿、桐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稿、关于桐庐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稿、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稿;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和2021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表决2021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草案)中新增的单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讨论通过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草案)、各项建议名单;表决通过部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3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打造快递物流地标产业 助推富春未来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我县数字化改革》《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议案的决定;听取并审议桐君街道、城南街道、旧县街道、凤川街道人大工委关于2020年度工作情况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交办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清单”和部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决定。会前,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周忠莲、杨金龙开展全国“两会”精神宣讲。
5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桐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决定》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县经信局关于对县经信局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县政府关于对全县经信工作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和表决县政府关于全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6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任命钱潮力为桐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7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21年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和年中调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桐庐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县政府关于桐庐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和表决县政府关于《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医保扶贫工作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表决通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的决定;市人大代表孙叶华、张国英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
9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和表决桐庐县快递回归攻坚战推进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桐庐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讨论并通过《关于桐庐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桐庐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关于设立桐庐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设立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决定。会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讲座。
图19 2021年10月22日,桐庐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召开
10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1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丁熠锋辞去桐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桐庐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张蕙娜为桐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
12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桐庐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调整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听取关于《打造快递物流地标产业 助推富春未来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我县数字化改革》《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3个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编制情况的说明,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和表决县政府关于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工作监督】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情况、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决定》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3项、其他报告15项;委托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报告4个。围绕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瑶琳仙境等6个景区回收建设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组织视察、执法检查7次,围绕法治乡村暨“微法庭”建设情况、县域综合交通建设情况、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情况、《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8个,做出决议决定27项,提出审议意见15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法治建设】2021年,桐庐县持续落实县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纵深推进乡镇人代会、街道居民议事会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继续将法律和人大制度理论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计划。持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探索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前和任后监督,完善拟任法律职务人员资格审查、公示制度,组织24名新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对1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专题听取“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做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代表履职】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推进代表小组建设,发挥代表主体作用,13个县人大代表小组被评选为年度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持续高质量打造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局长进站”“‘两官’进站”活动,26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9名法官、检察官集中进站,完成答复人代会代表建议70余条,收集、处理问题96个。深入完善议案建议全过程质量提升机制,优化政府部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细则,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提交的192件代表建议均在6月底前完成答复。开展“助力九大攻坚战 人大代表在行动”大比武活动,引导代表积极投身中心工作,开展各类监督活动167场次,收集问题建议112条。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度、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围绕票决产生的10项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代表监督周”活动,全年开展集中监督5次,小组监督50余次,向县政府转交建议意见97条。
【数字化改革】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推进数字化转型。先行试用“代表在线”平台,率先接入使用网上选民登记、财政综合监督、数字会议等应用场景。主动领办全市民生实事项目在线监督应用场景试点建设任务,以监督台、进度榜、建议库、档案馆、民生实事地图五大模块,实现项目信息一图统揽、专项监督一键直达、意见建议一站交办、数据资源一库共享四大功能,平台上线后共有170余名代表参与监督,在线提交意见建议93条均得到部门及时反馈。
【自身建设】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机关讲座等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进高校开展履职专业知识培训。坚持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年中代表问政等制度。完善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人大、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优化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考核。贯彻《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落实常委会交办工作、街道人大报告工作机制。支持乡镇人大深入推进人代会规范化、本级预算审查监督、重大项目监督、代表履职管理等工作,更好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开发区人大试点工作,探索设立人大常委会开发区联络处,指导联络处探索建立重大事项报告、议事规则、代表活动、代表联系企业和群众等工作机制,率先在预决算审查、国资管理、重大项目、空间规划、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监督,创新组建议事会,建立“联络站+联络室+联络点”的代表履职平台,人大开发区联络处试点工作获评第二届“杭州人大与时俱进奖”。
【换届选举】2021年,县人大常委切实履行换届选举的组织责任,依法有序做好代表名额分配、连任代表人选建议等工作,建立健全代表资格联审机制,重点针对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排摸、选情舆情掌控等各环节及时开展专题培训,首次采用线上选民信息登记系统,加强线下登记核查,防止错登、漏登、重登,共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245名和乡镇人大代表643名。县人大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79.2%,比上届增加8.2%,平均年龄比上届下降1.5岁。
【人事任免】经2021年2月1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齐力辞去桐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桐庐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丁熠锋为桐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
经2021年2月9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郑宝成为桐庐县林业水利局局长;仰忠明为桐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利华为桐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郑宝成的桐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毛旭红的桐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经2021年3月19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朱丽为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经2021年5月19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丁干为桐庐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职务;陈锦强为桐庐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余水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横村人民法庭庭长;王亚琴为桐庐县人民法院富春江科技城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姚民的桐庐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施彩红的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经2021年6月29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钱潮力为桐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经2021年7月30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春龙为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接受王利平辞去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桐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免去钱潮力的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季建平的桐庐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董利荣的桐庐县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张小明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旧县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经2021年10月28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林峰为桐庐县人大常委会桐君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方俊为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凤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杜利民为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姚鼎文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桐君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阙炳军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董永泉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凤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吴紫娟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彭永炳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桐君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李建平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兵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凤川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经2021年11月25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丁熠锋辞去桐庐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桐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任命张蕙娜为桐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
经2021年12月21日桐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杜玉泉、周俊昌、祖哈尔为桐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雷会鑫为桐庐县商务局局长;吴忠华为桐庐县教育局局长;
任命苏建军为桐庐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皇甫秋宏为桐庐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钟关贤为桐庐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皇甫林为桐庐县人大常委会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祝红雨为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宋璐、汤征钢为桐庐县监察委员会委员;王杰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吴海祥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游荣华为桐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郑琼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横村人民法庭副庭长;俞明荣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江南人民法庭副庭长;倪莎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钟妍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杨君玲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郑霞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叶学超为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徐尔迅为桐庐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许佳瑞为桐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王涛为桐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衍举为桐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祝小兰为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孔雅婷为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徐康为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接受冯晓音辞去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桐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免去徐晓东、徐文波、钱潮力的桐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钟关贤的桐庐县商务局局长职务;方中的桐庐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严根巨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法强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郑磊的桐庐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吴海祥的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俞明荣的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游荣华的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叶明锋的桐庐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郑琼的桐庐县人民法院分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郑霞的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王杰的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周昊的桐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陈 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