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终极目的在于来世

第二章 人的终极目的在于来世

一、理智本身说明,如此完美的创造物注定要有比一切其他创造物更崇高的目的,这就是与神、一切完美、荣耀和幸福的终极相结合的目的,与神永远同享完全的荣耀和幸福的目的。

二、然而,虽然《圣经》上对这一目的说得很清楚,我们坚信它是真理,如果我简略地说明一下,神怎样指明我们的终极目的在于来世,这不是徒劳无益的。

三、首先,在于创造本身,因为神不是简单地命令人产生出来,如同神创造其他造物一样;神经过了慎重的考虑,他用自己的手指造成了人的身体,然后把他自己的灵魂吹进这个身体。

四、自然表明,今生对我们是不充分的。因为我们在这里过着三重生活,即植物的生活、动物的生活和智慧或精神的生活。[1]三者之中,植物的生活限于身体,动物的生活可借助感官和运动延伸到身外之物;而智慧的或精神的生活可以单独存在,天使就是明证。显然,最后一种生活在我们身上被前面两种生活密密遮盖,受到阻碍,因而必然要有使生命达到完美的未来状态。

五、我们今生的一切行为和感情表明,我们在今生不能达到终极的目的,而是一切与我们有关的事物和我们自己都有另一个终极目的。因为不论我们是什么,做什么,想什么,说什么,打算做什么,得到什么,拥有什么,都包含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原则,虽然我们不停地攀登,达到更高的层次,然而我们仍在继续前进,从没有达到最高点。

因为在开始的时候,人什么也不是,而且从来没有存在过。他源出于他母亲的子宫。那么在开始时人是什么呢?除了是赋有生命力的一粒未成形的物质外,什么也不是。这粒物质很快就呈现为人的身体,然而既没有感觉,又没有运动。

接着他开始运动,通过自然的作用,突然来到人世。渐渐地,眼睛、耳朵和其他感官出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内部感官发展,孩子觉察到他能看、能听、能感觉。于是,通过识别事物之间的差异,智力形成了。最后,意志表现出想得到某些事物、厌恶另一些事物而承担起指导原则的职责。

六、但是在所有这些点滴的进步中,我们看到的只是连续性,因为理解事物的智力是一步一步显现出来的,如同穿过黑夜愈来愈亮的曙光,只要人还活着,就会继续不断地向光亮靠近,除非人变成了十足的牲畜。可见,在开始的时候,我们的行动是脆弱的、不成熟的、混乱的;然后,智力和体力均衡发展起来,只要我们还活着(除非我们患了严重的嗜睡症和被活埋),我们就继续不断地运用我们的能力。

在一个高尚的心灵中,这一切功能都趋向于向更高水平发展,我们所企望或想完成的事情是没有尽头的。

七、不管一个人向哪个方向发展,他都可以从经验中觉察到这一点。如果一个人对财富有强烈的要求,那就看不出有任何事物可以满足他的贪欲,即使他拥有整个世界,正如亚历山大[2]的事例所说明的那样。如果一个人对荣誉的欲火旺盛,即使整个世界都尊敬他,他也不会满足。

如果一个人沉溺于感官的快乐,即使他的全部感官都沐浴在欢乐之河里,他也会习以为常,他的贪欲会不断提出一个又一个的追求。如果一个人倾心于学习智慧[3],他是没有止境的,因为一个人知道得愈多,他就愈觉得自己无知。所罗门说得对,眼睛看不厌,耳朵听不厌。

八、事实上,死亡的人的事例告诉我们,死亡并不意味着生存的终结。因为过正直生活的人,在死亡之时,高兴他们能进入另一种更美好的生活,而那些对今生满怀爱恋的人,看到他们不得不离去,迁居到另一个世界,他们开始发抖,只要偶有可能,他们就争取和神与人重修旧好。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一个人在临终时召唤他的家人和后嗣,虽然由病痛而垮下来的身体日益衰弱,意识已模糊不清,生命悄悄地逝去,而头脑却比平常更活跃地履行它的功能,以至一个看到虔诚的智者死亡的人,他看到的不是别的,只不过是身体结构的崩溃而已。谁如果倾听他的声音,听到的只是天使的声音。他不能不承认,虽然房屋因他而坍塌了,但居住者只是离开了。即使是异教徒也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据费斯塔[4]说,罗马人把死亡叫做abitio,而希腊人叫做οιχεбθαι,意思是“离开”(go away),往往是用它来代替“死亡”(to die)和“去世”(to perish)。也只能是如此,因为“死亡”这个词没有别的意思,它只是向另一种生命过渡。(https://www.daowen.com)

九、对我们基督徒来说,这个道理更加明显,因为永生的神的儿子基督被从天国派下来,在我们身上再生神的形象。因为,当他已在母胎中的时候,他便在人们中行走,[5]然后,他死了,又复活升天,死亡再也不能降临到他的头上了。因此,他被称为“先锋”(forerunner,《希伯来书》,第6章第20节),“在许多兄弟中做长子”(《罗马书》,第8章第29节),“万有之首”(the head of all things,《以弗所书》,第1章第22节),按神的形象形成的一切人的“模样”(archetype,《罗马书》,第8章第29节)。接着,他来到世上,并不是为了留住在这里,而是为了在走完他的生命的旅程时能转入永生的宫邸;作为神的同伴,我们也是这样,我们也必然死亡,必不能以此作为我们的住所。

十、那么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他的生命和他的住所是三重的:母亲的子宫、人世间和天上。他在诞生时从第一个住所进入第二个住所,在死亡和复活时又从第二个住所进入第三个住所。在第三个住所,他就不再移动了,而是停留在那里直到永远。

第一阶段的生命是单纯天真的,开始有了运动和感觉。在第二阶段我们有了生命、动作、意识和智力的因素。在第三阶段,一切都十全十美。

十一、第一阶段的生命是第二阶段的准备,第二阶段的生命是第三阶段的准备,而第三阶段的生命本身永无止境。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再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过渡是狡窄的,伴随着痛苦,在两种情况下都必须将某种覆盖物或环绕物移开(在第一次过渡时将胞衣移开,在第二次过渡时将身体移开),正如小鸡孵出来就将蛋壳抛弃一样。因此,第一个住所和第二个住所就像是制作工场,在第一个工场里制作成身体,以供随后的生命之用;在第二个工场里制作成理性的灵魂,以备永生之用;在第三个住所里,两者都功德圆满。

十二、以色列人就是这样在埃及出生的(姑以他们为代表)。从那里起,穿过山间小道,穿过红海,把他们带到了沙漠中,他们建成神庙,他们学习律法,他们与各种部落斗争。最后,在困难地跨过约旦河以后,他们成了迦南的后嗣,那里是流着蜂蜜和牛奶的地方。

[1]这个观点源自亚里士多德。

[2]亚历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356—323BC),指亚历山大大帝,古马其顿国王。

[3]智慧,俄文版译作“哲学”。

[4]费斯塔(Sexfus Pompeius Festus),古罗马语法学家,活到公元4世纪末。

[5]这一句俄文版为:“当已在母胎中并出生来到世界上时,他便在人们中间行走。”